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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野田黄雀行(1 / 1)

司马俊没有太多犹豫就留在了杭州府,很重要的理由是公冶华需要他。很认真的说,公冶华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真正赏识他才华的人。而段暮雪对他虽然也好,却只是儒家的长者之风,是对他宽容,而非真正看重他的才干。

再者,回去苏州府又有什么意思?澹舞园并不能重用他,他只是里面的三流角色,什么人都能够指使他。而且,他也有些无颜见颜雪,那冰雪聪明如玉一般的美人,拒绝了他的爱,让他如今即想见她又羞于见她。

无人时,他会想念颜雪,想颜雪的美丽倩影风姿,可是如果有楚楚在身边,就不会想了。我真的爱颜雪吗?司马俊也曾自问,也许颜雪是对的,我未必真的如同自己以为的那样爱她。

可儿要离开杭州府前一天晚上特意跑出来见司马俊,他们一路不知不觉走到了灵隐寺。

“司马哥哥,明天我就要走了,不知何时还能再见。”可儿打破了沉默,有些伤感的语气。

司马俊心里也是怅然若失,他好想抱住可儿,但是又怕太唐突,自己太丑陋。

天色已晚,明月高悬,清凉的月色怡人,而灵隐寺已经关闭山门。

“我看得出来,皇太孙对你很好。”司马俊沉默了好久,却说出了这样一句话,话出口,他就后悔,可是却收不回来。

“恩。”沉默了好一会儿,可儿伸出手,轻轻握住了司马俊的手,说:“司马哥哥,我们哪怕一直这样的走下去,明日也终将要散的,不如,就此别过吧。”

她的手中传来的温度,却如雷击,刺的司马俊心痛。看到他点头,可儿转身离去。司马俊忧伤的看着可儿离去的背影,想起在柳州府小石潭巷的家中,自己身负重伤,可儿无微不至照顾他的样子。他在月色下,难过的直流泪。在柳州的时候,他一直觉得可儿是个小女孩,好像永远都长不大,因此也永远都不会离开自己的身边。谁曾想到,如今大家都已经离开柳州府,四散飘零,而那个以为永远不会长大不会离别的女孩,也已经成了皇太孙府上的六品主事。

司马俊留在杭州府,庄秋水和月铃儿当然也留下了。谈及未来的对手任典性,月铃儿气哼哼的说:“我们和他还有旧账未了呢!”

“什么?”庄秋水问。

“云水的卖身契啊。”月铃儿道。

啊!司马俊和庄秋水都想起来了,确实是件需要办的正事。

“多谢啊,否则我们可险些把这事给忘记了。”司马俊对月铃儿说。

“长脑子不长记性,那是猪。”月铃儿训他。

云水的卖身契,任典性当然不肯给,他还是那句老话,老子有的是钱,不要钱,只要云水的人。

公冶华无疑是最了解任典性的人,大家求计于他,他道:“他是个没吃过大亏的少爷,更没吃过苦,所以他从来不怕事,只喜欢惹事。他说不要钱只要人,就是只要人。这就是少爷脾气。”

“那怎么办?硬抢?”月铃儿问。

“对。”公冶华点头。

“原来就这么简单。”月铃儿道。

“是,一般人总爱把事情弄复杂。”公冶华道。

“为什么?”月铃儿竟然有问题。

“无聊吧。”公冶华皱着眉道。

武强的西子楼被官府没收后,又被任典性从官府手中买了下来。因为他一向都听说东厂单悺大人极喜爱这个地方。西子楼靠着山,倚着西湖,又是一处游人稀少的绝佳美景地界,远远看得见苏堤白堤的桃红柳绿,视野风物都是极美。

单悺第一次来,就觉得有意思极了,比武强在的时候更有意思。人还是新的好,才有新把戏啊!

任典性在楼里准备的山珍美味不必说了,绝对只比武强时期更好,不会差,美女童子也必不可少,这些都是平常,对于单悺来说,妙的是多了一出戏,一出妙不可言的戏。

任典性让苏仪在西子楼里为单悺表演他的拿手幻术“青纱美人”。

单悺便看见本来空无一物的青纱帐里面,在苏仪做法后,凭空出现一个绝色的美人,为他们舞蹈,更妙的是,那女子竟然可以随单悺喜好,幻化出各种样貌形态,可以是颜雪,可以是楚楚,也可以是可儿,天下美人都在青纱帐里。

“妙,妙极了!”单悺拍手大呼。武强的死,一点没有影响到他奢侈享受的生活。

任典性欣喜的看到,自己成功接替武强成为了单悺的新宠。有了东厂做靠山,我还有什么可怕的?

“小心点,别大意受伤。”临行前,楚楚温柔的叮咛。他们在杭州府昭明巷租了套宅子,司马俊、楚楚、月铃儿、庄秋水和公冶华等人都住在一起,只等凤停庄修建完成便搬迁过去。

司马俊在深夜摸入了任府,对任府了如指掌的公冶华已经将任府地形绘了草图,所以司马俊很清楚他要去的地方。

可是他才进入第二重院落,任府内便忽然亮起了一片灯火,将庭院照的有如白昼,将刚刚落在院子里一棵桃树下的司马俊照个正着。

两个人自幽暗的角落里走了出来,看他们走路的姿态,每一步都走的那么虔诚,好像每一次前行每一步行走都是值得珍惜的事,这让司马俊的心一紧。眼前的人,与任府惯有人物气质完全不同。

“司马大侠。”左边的汉子,三十多岁,精瘦,他先开口并很礼貌的抱拳。

“您是鼎鼎大名的侠客,怎么会成为夜闯民宅的小偷?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右边的男子也是三十多岁,身体圆润,脸上总带着一种笑模样。

“二位好说,在下既不是大侠,也算不得小偷,不过是来取一份原本不该属于贵上的物件。”司马俊也很有礼貌的抱拳回礼,道:“请教,不知二位如何称呼?”

“野田。”精瘦汉子道。

“在下黄雀。”圆润的男子道。

“原来是野田和黄雀二位大侠!”司马俊心中一惊。野田和黄雀的大名他早已久仰,这二人是市井中有名的好汉,讲义气,功夫高,只是时运不济,虽有名气却穷的叮当响。只因这二人从来不仗势欺人,讹人钱财。反而多有行侠仗义的义举,遇上可怜人,也将身上仅有的钱送给了别人。司马俊听说过他们的故事,而且一听之后就对二人肃然起敬,没料到,竟然在今日此时如此的境遇相见。

野田和黄雀是被毛静招揽入任府的,毛静出手阔绰,反正钱不是他的,是任典性的。此外,他待人也很友善,态度诚恳,没有什么这些豪门贵人家里惯有的架子脾气。

野田和黄雀面对毛静拿来的真金白银,心里几乎立即就答应了。若是二十岁的时候,毛静拿来多少钱他们都一定不会答应。然而在苦了这么多年,被没有钱折磨的有些神经都衰弱的两人,在而立之年以后,为了钱终于同意加入任府。不过他们提出了一点要求。

毛静问:“是什么?二位尽管说,我一定尽量满足。”

野田和黄雀对看一眼,齐声道:“不作恶。”

毛静当然满口答应,他当初引荐苏仪入府,不料却被苏仪排挤,失了宠,心情和后宫里得不到皇帝临幸的妃子是一样的。如今,引入野田和黄雀,便是看重二人的武功实力,目的是让二人保护和帮助自己做大事。至于坏事,自然有别人去做,不需要劳动野田和黄雀的。所以,不作恶不是问题。再者,二人起自市井,身份卑微,永远没有机会坐在自己的头上。后者,无疑是更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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