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杰帮温父做完手术后,又小心地帮他灌下去一碗汤药,这才和凌霄走出了手术室。
手术室外,温母正坐立不安地站着,看到两个人出来,她立刻上前问,“怎么样了,”
梅杰说,“妈妈,你放心,爸爸没事了。”
温母的心这才略放下来些,突然对着凌霄深深地鞠了一躬,“年轻人,谢谢你,”
这些人还以为手术是凌霄做的。
凌霄一愣,还没反应过来,梅杰已经笑着说:“妈妈,真想感谢人家,就先放他回去好好休息一下吧,一个手术站好几个小时,又那么耗心神,谁都撑不住的。”
温母急忙让开路,想了想加上一句:“小伙子,有时间去家里吃饭。”
在她看来,凌霄长得帅,又是救了温父的恩人,看起来年纪和自家女儿相仿,年轻人间的共同话题总是多一些的,让他多去家里坐坐并没什么不对。
凌霄转头深深地看了梅杰一眼,点了点头说:“那我去睡一会儿。”说着迈开长腿走了。
梅杰没在意他。她一直守在医院,中间担心温母身体受不了,让她回去休息,但是温母不肯,梅杰没办法,就找借口说温父现在刚做完手术,喝点儿有营养的汤最好了,温母这才离开。
一连几天,梅杰都在医院里,困了就随便眯段时间。直到温父的情况稳定下来,她这才听了温母的话,打算回家里好好休息一下。
没想到刚刚走出医院大门,就看到一个男人正靠在玛莎拉蒂的车头上看着她笑。
是凌霄。
梅杰实在有些累了,也懒得看他神清气足的模样,直接上了他的车,说:“麻烦你送我回去,就算有什么想和我说的,等我睡一觉醒了再说,我实在是累死了。”
凌霄确实有话想问她,但看她这样子,知道不是质问的时候,便咽下到嘴边的话,乖乖开起了车。
梅杰回到家,也没管凌霄,半梦游状态地下了车,直接上了卧室睡觉。
等她醒过来时,天都已经变暗了。她一时间有些发愣,这是要下雨了还是黄昏了?
现在什么时间?
她下意识地看了看表,已经是晚上五点多。
她坐了起来。
之前太累了,回来时连衣服都没脱就睡着了,现在这套衣服被压得皱巴巴的,还有点儿不怎么好闻的气味。她三两把脱了下来,先进浴室里面美美地洗了个澡,这才出来穿上衣服,一边擦头发一边往楼下走。
肚子叫了起来。
不知道保姆有没有做饭?
她正想着,看到大厅里的身影,不由有些发愣。
凌霄?
他怎么进来的?
她下意识地把问题问了出来。
凌霄一摊手:“跟在你后面进来的,你直接上去睡了,我只好在这里等你醒过来。”
梅杰满头黑线。
她家保姆这么不负责任,随便就放人进来?
“我跟着你来的,你不反对,她当然不会拦。”凌霄理直气壮地说。
“你有什么事吗?”梅杰边问边进了厨房,果然有温热的鸡汤和白米饭。
如果凌霄没事的话,不可能在她家等这么长时间。
凌霄笑眯眯地说:“还能是什么事?你之前在医院里面为什么不告诉你妈妈,手术是你做的?”
梅杰不在意地说:“原来是这个,很简单啊,她们不知道我会么,就算告诉她是我做的,她绝对不会信,只会以为你在胡说八道。”
“怎么可能不会信?”凌霄挑着眉头看她。
在他看来,能把温父那种情况下的人全须全尾地救活,连他这个十多岁就有神医之名的人都做不到。在医学领域里面,凌霄一向是个极自负的存在,总是觉得如果他自问第二的话,这个世上绝对没人敢自称第一。
可是现在的梅杰让他的这种自信变成了笑话。
她娴熟的手法以及高超的能力绝对不是几天几年就能达到的。
他天赋过人,也需要近十年的时间才行。
但面前这个姑娘,……医术比他高明竟然身边的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我小的时候,有一次摔断了腿,本来医生都说以后一定会瘸,我爸妈最后也不报什么指望了。后来我的腿好了,竟然一点儿事都没有,差点儿被那些医生当成了医学奇迹。”梅杰说。她说的这件事确实在温清清身上发生过,不管是原因过程还是结果都是事实,不过她另外加了个说辞,“其实不是什么奇迹,是我那年正好遇到一名老中医,那个中医说什么我资质难得,不但帮我治好了腿,还把医术都传给了我。可惜他脾气古怪了点儿,不喜欢别人知道他的名字,更不想让人知道我是他的徒弟,传完医术后就离开了,我现在也不知道他到底叫什么。”
凌霄看着她,目光锐利。
显然他并不怎么相信她的话。
梅杰不关心这个。事实上他信不信都没关系,爱查就去查,温清清小时候的意外是真事,而那时候的病房记录不像现在这样全都是电脑化控制,根本就是管理混乱,互联网现在虽然普遍,细数起来在大陆真正流行起来的时间还不到十五年,正规化的管理资料更是少之又少,他上哪儿查去?
而她突然会了医术这件事,除了她的说辞之外,根本没有其他解释说得通。
所以不管凌霄现在信不信,以后都必然会相信。
梅杰笑眯眯地说:“这件事,还希望你替我保密呦!”
之所以自称是中医传人,不过是她觉得中医确实博大精深,可惜那些精华被人丢弃得差不多了,再加上不少一知半解甚至什么也不懂的人也假充中医,结结实实地败坏掉了中医的名声,使现在的国人们真正信任中医的人并不多。
不信任,自然就不了解。
凌霄也是这些不了解中的一个。
不了解,就好忽悠。
原因就是这么简单。
“你不是a城人吧?”梅杰一边大口吃着饭,一边问,“到a城来干什么?”
凌霄见她一点儿虚让一下的意思都没有,索性自己动手,去厨房里找了个饭碗,满满地盛了一大碗饭,坐到她对面,一起吃。
“闲着无聊,到处跑着玩呗。”凌霄说。
这个梅杰倒是相信,笔记本里面写的凌霄基本上一年十二个月,有十个月是处于无聊状态中,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在忙,比如说给那帮恐怖分子朋友动手术,接胳膊接腿。
笔记本里说,冯水水还没和傅睿琛复合时,就已经成功卷进了傅家的内斗,使得傅家的老二把她当成了眼中钉肉中刺,想要把她杀了,结果飞车撞人没撞死,撞了个半残,本来医生建议截肢的,冯宁急了,就在网络上找到了恐怖分子中的一个,让他转告凌霄,赶紧到a市来救人。
凌霄是坐私人飞机来的,两个多小时就到了,成功帮冯水水做了手术,没让她残了。
嗯,冯水水是没残,不过……好吧好吧,这不是小说情节,不能说作者脑残,那她该说是笔记本脑残还是这个时空的管理者脑残?
什么私人飞机快到这种地步,能让凌霄从国外飞到a市这个过程中从恐怖分子接到请求到他降落赶到医院只用了两个多小时?
那飞机用的不是油,一定是超人的能量。
至于冯宁急成那个样子,连暴露自己的外表还是个小屁孩都顾不得,笔记本上当然写的是母子情深,梅杰却觉得,他一定是怕老娘变残了,再没办法成功抓住傅睿琛的心了。
不是她心理阴暗,而是白夜之前就说过,冯宁的前世只认钱不认人,现在又带着前世的记忆到了这里,所以她实在不怕用最大的恶意去推测他。
当然,冯宁算什么,梅杰觉得,最厉害的还是冯水水。
还没和傅睿琛复合呢,还处于矫情地老是被他强吻完后心嘭嘭跳却又不知道为什么跳得这么快的阶段呢,又是个女人,居然就能被傅家第二子当成假想敌,她得有多大的战斗力啊?
其实梅杰最想竖中指的地方是:儿子都六岁了,被人亲了竟然不知道为什么会心跳加快?丫在装什么纯情!初恋白交往一年多了,也白替傅大变tai生儿子了。
不过,说不定人家就是有这种让傅睿琛相信的“纯情”本事嘛。
算算时间,现在应该是冯水水当了傅睿琛的贴身秘书没多久的时候。
笔记本上写这时候温清清应该经常往傅总裁的办公室里晃,被冯水水这个秘书尽责地拦下来后就把冯水水当成了情敌,老是“眼中一抹阴狠闪过”地算计着她,甚至还私下里悄悄警告过她离傅睿琛远一点儿。
至于这一次嘛,既然她已经和傅睿琛提出了分手,那个变tai又不可能厚着脸皮来吃回头草,所以这一段完全可以揭过不提。
就让那帮子人自己折腾自己玩去吧。
她只要把面前这个男人作为突破口拉近下关系就行了。
这也是为什么梅杰当着他的面显露医术,对凌霄这种人来说,一直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突然出现一个医术比他高明的人,他绝对会如同被泼了一盆冷水一样,先是不甘,等冷静下来后要么挑衅,要么请教,总之会主动缠上来。
而梅杰就打算靠着这个和他在短时间内培养一段友情出来。
不管这个友情有多少,只要能达到让凌霄对她观感不错的目的就成。
“我爸爸已经脱离危险了。”梅杰吃完饭,把饭碗放到洗碗池中,放了清水开始洗,凌霄跟在她身后,抱着手臂看她的动作。
“你说的中医……真那么好使?”他的口气仍是怀疑居多。
梅杰笑了笑:“好不好使,你看结果不就成了。再说中医好不好,都碍不着你学西医不是?你觉得不好也没关系,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嘛。”
凌霄摇摇头,却没再说什么。
接下来的几天,他时常载着梅杰往医院跑,梅杰正缺个司机,再加上存心想和他交好,索性把他当成个临时司机用。而凌霄的目的,她清楚,就是想知道温父的恢复怎么样了。
事实上有梅杰出手,温父不但命保住了,恢复得也比正常稍快一些。
毕竟中药在调理身子这方面的优势很大,若是用医院开的那些西药的话,效果肯定有,但副作用同样不小。
梅杰经常在家里熬了中药带到医院给温父喝,托辞这是那位动了手术的神医开的方子,温父温母竟然也没怀疑什么。
她这样三天两头地跑,温父还没出院,她竟然有了一位意外的访客。
傅睿琛的父亲,傅老爷子。
作者有话要说:[炸她霸王票]
呵呵123扔了一颗地雷
特别感谢一下呵呵123童鞋扔的雷。前段时间某笔忙,竟然没注意到亲扔过雷,今天刷前台时才看到,真是对不起,万分感谢亲的支持。嗯,还会找时间加更一千字的,加更时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