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黑,應阿輝要求,開始搭訕陌生女孩子,總得來說搭訕,我無外乎是用四個標準的語句:
①Hi!看到了你的照片(本人),觉得你真的挺有气质,能认识下吗?
②刚才我在想要怎样跟你打个招呼,认识一下,你可能会觉得这很老土,但我真的觉得你挺有气质的。
③你好,对你印象蛮好的,能认识你吗?
④第一次进来附近,一眼就看到了你!如果不介意的话,愿意聊两句吗?
後來我慢慢想想,真的挺無聊的。雖然我沒有談過戀愛,但畢竟也是親過嘴吖!
談戀愛的人都親過嘴嗎?我不知道。我跟兩個女孩子親過嘴卻都不是戀人關係?反正是很自然,水到渠成的事情。
搭訕陌生女孩子,我這人,最大的缺點就是面對熟人,不好意思拒絕。當我是懷著目的貿貿然接近女孩子,真的很無恥!所以,沒多久就放弃了。
什麽叫異性相吸,不過是青春時期萌發的荷爾蒙衝動罷了!
而且我這人,很少求人,尤其是低聲下氣地討好女孩子,到頭來什麽都撈不到好處,那更氣人。
且不說低聲下氣,單是厚著臉皮搭訕,自覺沒趣丟臉,就好比追趕在公交車後面的路人,跑了好些路,要停下來卻又不甘心,因爲車就在不遠處停留,結果還是沒能如願趕上車。那种心情簡直氣得心頭火直冒,彷彿會把嘴裡香煙銜著的一頭都燒紅了。
並且我發現拍馬屁跟戀愛一樣(先不說我是多麼的討厭拍馬屁,至今爲止,我最無能爲力的事就是拍馬屁),不容許有第三者冷眼旁觀。因爲那種脅肩谄笑的醜態,也真叫人受不了。
我覺得不必讓戀愛在人生裡佔據那麼重要的地位。許多人沒有戀愛,也一樣的生活。
進來發現,我週圍人都喜歡叫雞。我不喜歡叫雞,如果有可能,我更喜歡娶一個雞回來。
不知道誰說,找女朋友就像買車,我不在乎她是幾手,就怕以前的車主都有車鈅匙,時不時地開我的車,燒我的油,車撞壞了還得由我來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