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调卷的时候不小心弄掉了一章,现在补起来,只能放在这了,这个很麻烦,不知道能不成处理。唉!
这么冷的水躲都来不及,她竟然说舒服,这种颠覆常规的感受让人大开眼界。来到湖畔,陈佳很开心,不顾湿滑在岸边奔跑。她说:“我很喜欢这地方,要是能在林子里安个家就好了。”
跑累了,她才停下,和我一起在岸边站定。我记得自己的目光由远及近,从陈佳的湿发到由于风从对面吹来聚集在岸边的落叶,再到湖中央。湖中央看不见水,只看见迷蒙雾气连着乌云,仿佛从云层中落下似的。
我说:“这里安家不成,感觉像野人。”
她说:“野人有什么不好,没有烦恼,只要吃饱穿暖就成。”
她说得没错,做野人是比较轻松,但我总感觉哪儿不对劲,终于被我想到:“但我们都还是孩子,做野人的话怎么能保证吃饱穿暖呢?”
她听后摸自己的脑袋说:“是喔,这倒是问题。”
要说也没什么好玩的,只是看看湖,看看树,看腻了就想回去。回去的路上,陈佳说:“我知道有很多困难,但还是想搭间房子住下。”
她说的当然是戏言,一个小女孩怎么可能搭房子住在那种地方?
时间流动着,如水一般,有时波澜涌动,有时平静无纹。
这段时间以来,我们的江南大院处于平静无纹的阶段。直到有一天,酒鬼陈天同回家不见女儿,当时他还没有把事情想得多严重,他醉醺醺的意识中只闪过关于女儿的微弱的想法,以为她恰巧在这个时间去厕所。直到半夜醒来仍不见女儿,才酒醒大半。一到三楼各个厕所,各个角落去找,无功而返,无奈敲我家的门,问我半夜被惊醒的父亲:“刘振在家吗?问他知道我女儿去哪啦?”
我当然在家,在这湿雨的江南,我就只有这一处栖身之所。父亲把我喊醒,问我知不知道陈佳去哪了。我以为自己在做梦,以做梦般朦胧的意识回答父亲:“不知道。”
父亲开门说:“我儿子说不知道,你是不是把孩子弄丢了?”
酒鬼陈天同在那一刻凄然长叹:“是啊,我把孩子弄丢啦!”
大院里的租客平时往来较少,但真发生了什么事,也不乏热心人,那天包括我父亲在内大约十多人帮陈天同找女儿。他们拉开方圆五公里的搜索网,询问所有的老师和学生,搜寻区域包括稻田、河边,一些废弃和容易藏人的建筑物。折腾到天亮无功而返。
此后父亲时常回忆当晚情景,他说那是他极少参与的大事件,在他对当晚的回忆中,陈天同不再是酒鬼,而是懊悔不已,自暴自弃的可怜虫。父亲说他哭了一路,忏悔一路,说什么不该喝那么多酒,不该把老婆死去责任推卸给孩子,不该喝了酒随便揍女儿,总之是千不该万不该。
在我失去最好的朋友面前,他的可怜不足一提。天蒙蒙亮,我就起床在门口等消息。母亲虽然严厉,但那次不阻拦我,母亲心里也有友情的标杆,一次特殊的早起和等待与之相比简直不足为道。看见所有人崔头丧气回来,我的心沉得厉害,因为我知道他们必是无功而返。我突然想到什么,下楼走到呆站在院中央的陈天同跟前问:“那条湖边找过没有?”
陈天同不知道哪条湖。我极讨厌他,一句都不愿和他多说。转向父亲说:“就是林子边上那条湖。”
父亲摇头:“没去那找,谁会去那地方。”
陈佳说的想在湖边搭房子的话犹在耳畔,我抽身要走,父亲问我去哪。我说去湖边找陈佳,失魂落魄的陈天同说:“我也去。”
我父亲不放心也跟着去了,我很有信心找到陈佳,结果大失所望,我几乎找遍整个林子,又沿湖转了大半圈,哪有陈佳的影子。有几次我出现了幻觉,以为陈佳不就在前方朝湖而站,以为那迎风扬起的不就是她乱而乌黑的头发吗?兴匆匆走去一看,要么是一棵树,要么是一丛芦苇,要么什么都没有。越找幻影越多,幻影一次又一次使我失望。我意识到不能再找下去,再这么下去,我的心里就只剩下绝望了。
所有的力气都在找寻中用完了,我沉着声音,有气无力说:“我们回去吧。”
陈天同拉着我的胳膊不让走:“怎么了,不找了吗,找呀,接着找,我一定要找到女儿!”
陈天同用很大的力,我疼得厉害。父亲见状,推开陈天同说:“你这是干什么,丢了孩子大家都急,跟他较什么劲。”
陈天同被我父亲推得身体直晃,后退几步,难以从恍惚中回过神:“你们回去,我要找的,我要找到我女儿。”
那天我照常上学,晚上照常回家,整个白天,我心思处于焦虑和期盼中。放学路上,我还在想也许陈佳已经回去,也许失踪事件只不过是给酒鬼父亲的警告,顺带和大家开个玩笑。由此想到,我一上三楼,就会看见陈佳,她正坐在阳台上,目光从雨幕中收回,笑眯眯看着我。当然还有那只猫,正坐在她身上悠哉地打哈欠。
刚进大院,我就开始奔跑,直跑到三楼。大失所望,没看到陈佳,也没看到那只猫,就连她家的门也死死地关着。我放下书包问正在做饭的母亲:“陈佳找到了没有?”
母亲的话伴着油锅里的杂音:“陈天同一个人在找,到现在还没回来,恐怕找不到咯。”
后来发现,不仅丢了陈佳,连陈天同也不见了。
一直过了三四天,陈家的门一直死死地关着。人们议论纷纷,跳不开三种可能性:永不停止寻找女儿,醉死在某处,死在某处。第三种最残酷,但如果非要在三种之间选,第三种对陈天同来说是安逸的解脱。
陈天同本人可能选了第一种,也可能选了第二种,总之他没有选第三种。因为大约过了七八天,我们看到陈天同回到了大院。他失魂落魄表情迷茫,似乎被某种强烈的情绪夺去了意识。
他不是独自回来,他的背后没有陈佳的踪影,他的背后只有猫。那只猫几度湿透,又几度沾泥,全身毛发已不像样。它看上去比人更失魂落魄,而且疲惫到极致,一进大院死了般沉沉睡去。
住在二楼一个上了年纪,姓郑,我们平时都喊他郑大爷的,见陈天同回家,追他到屋门口问:“孩子找到了吗?”
陈天同摇头。
郑大爷说:“我听到个事,前几天发大水,有人看见贯湖河上好像是具小女孩的尸体。”
陈天同拽住郑大爷衣领问:“捞上来没有?”
郑大爷推他:“放开我,你拽着我干嘛?”
“捞上来没有?”
“没有,水太急,尸体在河面上滚了几下就卷到下面去了。”
陈天同非但没有松手,反而拽得更紧:“那条贯湖河,在哪里?”
郑大爷又试图推开他,但还是失败:“你找孩子的那条湖,东岸有条河直通长江,就是贯湖河。”
陈天同回来干什么呢?他不知道自己回来干什么,甚至没想过这个问题。是下意识让他回来,看看女儿有没有已经回家是下意识指引他找寻女儿的另一途径。不见女儿回家却得到重要讯息。所谓重要是陈天同寻女心切听取一家之言,把两件本是遥远的事过多牵连在一起。令陈天同一把甩开郑大爷朝贯湖河奔去的讯息在我看来,完全是虚无缥缈。
这次找寻不止七八天,究竟有多长,谁都不得而知。我想贯湖河有多长,找寻就有多长。不,应该比贯湖河长得多,因为那条河与江相连,江又与海相隔,那么他的找寻将耗尽这辈子的生命,下一辈子的英灵还将持续。
人们对弱者同情,陈天同包括其中。虽然他过去是酒鬼,还是乱打孩子的混蛋,但最后他以惨烈的方式赢得了人们的同情。人们同情陈天同是埋怨郑大爷的原因。我的父亲虽然是个整天和泥巴、砌砖头的泥瓦匠,有些话却富含哲理,令我佩服,正如在这件事上,他对郑大爷说:“对于一个绝望到疯狂的人,只能让他尽快承认现实,摆脱绝望,不可能的希望会让他在绝望中挣扎的时间更长。”
郑大爷年纪大,脑筋也转得慢了,对于我父亲的话,只能听懂大概。除了我父亲,许多人也都在说他的不是。他后悔多嘴把自己系在本不相干的事上,他见谁都愁眉苦脸澄清:“不是我造谣呀,一个女人,没有五十也有四十五,亲口跟我讲的,我也是好心才说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