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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1 / 1)

强大,是相对的。

只有在比你强大的人面前,你才会深深切切的体验到强大带给你的冲击。无论是视觉上的、声音上的、亦或是味觉上的。

胡图就是这种感觉。

“轰——隆隆!”一只巨大的六阶魔兽空冥蛇倒在胡图的眼前。

胡图难以置信的向那个强大的修士望过去,见那白衣修士双手一拍,尘土飞落,那样子在他眼中潇洒至极。

胡图凑上去,道:“哥哥,渴了吧,喝口水吧。”说着,殷勤的将一个精致的小水壶递过去。

那白衣修士伸手接过,并未打开水壶,只是上下左右观察那个水壶,疑惑道:“这个水壶不简单。”

胡图嬉笑道;“那是自然,玄天城谁不知道,我胡家出手,必然不俗!这可是我老爹亲手打造的吞天壶。”

“名字起的大了些。”白衣修士忍而未笑,绷着脸,肃然道:“不过,随身携带些酒水倒是方便许多。”

“哥哥要是喜欢,这个壶小弟便送你了。”胡图豪爽道。

白衣修士摇头道:“我买下吧,说,多少元石?”

胡图委屈道:“那哥哥还给我好了。本来以为交个朋友的。小弟从来都认为,交朋友和做生意一样都是要看人的。”

“哦?”那修士来了兴致,将水壶挂了在自己腰间,就像那水壶本来就是他的。笑问道:“那你说说看?”

胡图正色道:“这做生意呢,就是要看值不值得,讲求个利益长短、讲求个公正公平。你赚我赚大家赚,这样的生意才能长远;做朋友呢?便不要讲求这些。如果将朋友当成做生意,那也是一辈的生意,那是要看眼光的。”

那修士上下打量胡图一眼,疑惑道:“说,叫什么,今年多大?”

“小弟胡图,今年一十有二。”

那修士再次打量他一眼道:“有趣,你以后就跟我混吧。我叫洛辰修。”他完全没注意到,胡图惊得立在那儿一动不动。

胡图张口结舌道:“你是那个天之子?”

“什么天之子,不过是骗人的把戏。”洛辰修边说着边走到一块大石头旁倚坐在上面,又道:“有些事,还是不知道为妙。”洛辰修完全没注意到,自己居然将这个十二岁的小家伙,当成了同龄人看待。

胡图安慰道:“原来,天才也有天才的烦恼。差不多、差不多,你我同是失意人。”

洛辰修叹道:“是啊,谁不想一飞冲天?但真正达到和喊喊号子还是两回事。既然你我二都是失意之人,那今后你我便兄弟相称。”

胡图惊得说不出话来。

“不要这么没出息,如果你知道,我手下像你这样的兄弟,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便不会这般吃惊了。”

胡图醒悟过来,心道,看来兄弟这个词儿,在洛辰修的眼中,就像是芙草一样不值钱。于是正色道:“既为兄弟,当要以血起誓!只是,我的血与洛兄的比起来,味道上可能差了些。不过,小弟带了好酒一壶,待喝了小弟的脏血之后,倒可以压压腥臊的血气!”

洛辰修见胡图是来真的,觉得这是个有意思的小子。便豪爽道:“兄弟言重了,既然是血誓之盟,来是正式些为好。这咒穹之力已然变弱,这酒不饮也罢,免得上神怪罪。”说着,两个晶莹小杯奇迹般的现于掌间,又取出一柄匕首,唰的一下,一串晶莹的泛着一丝金光的血珠,徐徐滴入一个小杯之中。

胡图效法施为。

而后,二人双双跪地,向玄天城方向一齐跪倒。

“玄天诸神在上,我洛辰修!”

“我胡图!”

“在此以血起誓,自今日始,结为异姓兄弟!望族神见血证情!”

说着,洛辰修将杯中血,在唇间一抿。而后,将余下的血酒到地上。他完全没注意到,那胡图将他的血一饮而尽。

胡图咂了咂嘴,感叹道:“哥哥,你这血的味道真正是妙极!却不知——”他略显尴尬的嬉笑道:“还能否为小弟再斟一杯?”

洛辰修起身道:“我刚刚不会是和幽冥狂煞结拜了吧。”

“哥哥取笑了。一定是小弟的血腥味难忍,不然哥哥怎会只抿了一小口?”

洛辰修略显无奈,叹道:“这誓仪本就为了敬四方神灵,你倒好,一口气将神灵的贡品喝了个一干二净。罢了!如今誓言已成,此后你我便是生死兄弟了。以后在玄天城行走,你可不能赘了哥哥的颜面。”

“小弟谨记哥哥教诲,定当为哥哥扬名立威!”

“立威便算了,我洛辰修最见不得嚣张跋扈之徒,更何况你还是我的血誓兄弟?回城之后,我们再从长计议。现在,最重要的是将这次的任务做好。你对这些孩子都熟悉,且将他们分为五人一组,咱们操练一套阵法。而后,便是我不出手,你们也可以对抗六阶魔兽。”

“听哥哥安排,小弟这就去办。”

胡图的父亲是玄天城中一文不名的小商户,小到他们家在城中没有立足之地。但在他十岁之前,是没有那种感觉的。他也不知为何,在自己明白父亲的辛苦之后,心情总是好不起来。

如今,因为族中进入忘忧山寻药石的命令一出,他发现了自己的春天。

只要年满十岁或是境界达到纸境修为者,都可以进入忘忧山。

对于这一点胡图的老爹是很担心的,但身为玄天族一员,更因为他无力与族令对抗,只能无奈的目送着从未离开他半步的儿子走出了玄天城。

胡图是上不起族学的,因为他父亲拿不出对于大人物来讲,也许只是一顿酒钱的二十枚元石。所以,他所学的与那些乡里孩子无异。

但他自认要较玄天城的贵族孩子要懂得多,比如进城要偷偷的塞给军士一些不值钱的坚果,他认为那些军士就像是松鼠,只要有了坚果,父亲就可以省下些进城的费用;

他七八岁时就可以赤手空拳打倒一只野猪,当然并非他天生神力,而是因为他会发明些小玩意儿。

一只带有尖刺的手套,尖刺之上涂上一点沐莨花的汁液,只要猎物见血,瞬间便会倒地。因此,他也被乡下先生称为神童。

即便是所谓的神童,在他的生命中算不得什么意外。这种对自身境遇无感的态度是从他娘那儿得来的,他娘总是说,她的图儿是最聪明的,没有比他更聪明的孩子了。久而久之,聪明这两个字对他来讲,就是个无感的词儿罢了。

如今,自己居然和仙之子结拜了。但看那兄长,虽身为仙之子,却并不快乐,便让他心中很是焦急。心道,一定要让兄长高兴起来。如果自己连这一点都做不好,还算什么生死兄弟?

再想想以如今自己的身份,在玄天城能去的地方应该不会少,打探些消息,为兄长的将来谋划一番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他摸了摸空空如也的元石袋,无奈的叹了口气。悻悻的朝那些同他一样的穷苦朋友们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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