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了一口气,沈重山笑了笑,握着话筒走到舞台中央,而那一束追光灯始终追着他的脚步,还好,打在他身上的这灯很亮,所以他看不见下面的人是什么表情,也避免了和陌生人彼此对视产生的尴尬其实就是沈重山自己怕尴尬。
就在他要说话的时候,下面传来了土蛋熟悉的呐喊,“好!!”
这个傻逼!
沈重山感觉要是现在自己下去把土蛋给踹死,那都不算是谋杀。
而人群中在这一声好之后沉默了片刻,然后就是吭哧吭哧的闷笑声,你说这人家还没开口,话都还没有说一句呢,你就在那好,好什么好?站姿好?
人群中的土蛋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做了一件很傻逼的事情,老脸一红的他赶紧钻到人群中消失了。
这尼玛太丢人了。
不过对于沈重山来说,土蛋的这一声好,还真的让他打消了些许的紧张。
再吸了一口气,沈重山闭上眼睛,再睁开眼睛,感觉整个人都不一样了,之前的他还有一些谁都能看出来的紧张和拘谨,而现在,他想明白了,怕个卵子啊,老子是连地府都去过,真神昆吾都见过的男人,谁要是敢嘲笑老子,老子下去就嫩死他!
这么一想,沈重山身上的气场瞬间就变得无比自然,仿佛是一位早就熟悉了舞台的明星,自然而然,落落大方。
“一首广东十年爱情故事吧,辛苦音乐老师了,谢谢大家。”没什么开场白,直接进入主题,沈重山拿着话筒,扭头对身后的音乐团队示意了一下。
很快,现场响起了这首歌的旋律。
沈重山轻轻地打着拍子,当落到了某一个点的时候,他开口了。
“安静地离去,和孤单一起,拥挤的回忆,时间抹去。”
说实话,广东十年爱情故事这首歌虽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并不算太火爆,传唱程度也不是特别高,但是某一次沈重山无意之中听见了这首歌,就记下了这首歌,他没有多少时间去听歌,多半也就是在接送许卿的上下班路上,但就是这么一点时间,让沈重山越来越喜欢这首歌。
而沈重山的嗓音,很适合这首歌,连许卿都惊讶过,用她的话说,这首歌就好像是为沈重山量身打造的。
这首歌,需要一定醇厚的嗓音,不用太高不能太细,男中音带点磁性,这是硬件条件,而更重要的是唱歌的人一定要有一定的阅历,没有阅历的沉淀,是绝对唱不出这首歌的味道来的。
这首歌很特别,短暂的前奏之后立刻就进入副歌高潮部分,来得让人猝不及防,但也正是这种意外,让人感觉突兀而新鲜。
“人在广东已经漂泊十年,有时也怀念当初一起经已改变,让这天空将你我相连,怀念你。走了云的天空还任性,是否它相信在乎反而容易放弃,非要最后一无所有,才无所畏惧。”
醇厚而带着点磁性的沧桑嗓音从音响里面传出来,回荡在夜店里每一个人的耳边,听着这旋律,这歌词,这声音,人们感觉仿佛突然之间,内心好像有一个很隐秘的柔弱的点被触动了。
这种触动,让他们情不自禁地开始想象早年自己刚步入社会时候的画面,灯红酒绿的城市,车窗内,自己靠着车窗,而外面下着小雨,城市那么大,漂泊的生活才刚开始,还有那暗恋的女孩儿,身无分文的自己又拿什么向对方表白?
人们的心情开始沉重而复杂。
漂泊那么久,还是一无所有,但是你是否从未提起过勇气去追逐自己想要的?
“相信你,就如当初一起,行过广东这十年,幸福走了,唏嘘感慨那当初,相信你,哪怕坚强是假装出勇敢的面具,也不能少,活得精彩的勇气。人在广东已经漂泊十年,有时也怀念当初一起经已改变,让这天空将你我相连,怀念你。走了云的天空还任性,是否它相信在乎反而容易放弃,非要最后一无所有,才无所畏惧。就算最后一无所有也无所畏惧。”
一首歌落下,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响起,所有的人都在为沈重山欢呼,他们很多都是第一次听见这首歌,但是不妨碍他们爱上这首歌。
而沈重山,则是交出了话筒,低调地离开了舞台。
在舞台下面,沈重山看到了神采奕奕的金珊珊,笑道:“献丑了。”
摇摇头,金珊珊很认真地说:“唱得很好,真的很好,我完全没想到你会唱的这么好听,这首歌叫什么广东十年爱情故事是吗?我回去会单曲循环很久的。”
沈重山正想表示一下谦虚,人群中,一个女人尖锐无比的声音却极其刺耳地传了过来。
“就是他!”
沈重山抬起头看过去,发现是一个带着五六个马仔小弟的女人,正虎视眈眈地朝着自己走过来,而那个女人,还一脸的愤恨和怨毒,好像自己把她xxoo然后怀孕了还逼她诊所打了孩子最终沦落了个不孕不育的下场一样。
沈重山都懵了,他很想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长着一张看起来很好欺负的脸,为毛跑到赌城这个都没人认识他的地方都会有人要上门来打自己?关键是自己也压根不认识这个女人啊。
就这么一会儿,这一伙人已经把沈重山和金珊珊给包围起来了。
“总算是把你给找到了!”那女人怨毒地对沈重山说。
而沈重山则是一脸的错愕,“那个,我们认识吗?”
这个问题,显然是极大地侮辱了这个女人,她就好像是被踩到了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愤怒地说:“你把我给忘了?”
人生最悲哀的事情是什么?毫无疑问,就是你心心念念地找某个人因为当年的耻辱而要报仇,可当你意气风发地来到他的面前,准备好好地耀武扬威接受对方的求饶的时候,却发现对方好像完全把你给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