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第七十四章(1 / 1)

为了不再连续上毒榜, 必须要提高收益, 希望谅解哦!“ 刘大婶, 你平时收鸡蛋就挑到镇上来卖?”红梅觉得镇上没几个人买吧。

刘大婶笑道:“我家就在这儿,这镇上哪卖得掉鸡蛋,每个星期一和星期五县里有人坐班车来我这里收蛋呢。”

红梅见刘大婶不仅没穿带补丁的衣服,那身衣服还是新的呢,想必能挣些钱。只不过刘大婶年纪大了, 平时她下村里收蛋总是满头大汗的, 看来挑不动担子。

红梅红着脸说:“大婶,要不您以后收蛋我跟着你后面挑担子怎么样,我力气大得很, 都上工四年了。那个……您给我一点零花钱就行, 呵呵。”

红梅确实有些不好意思, 她这可是头一回开口跟别人说想挣零花钱。

刘大婶愣了愣,再仔细瞧了瞧红梅,又细想一下。刘大婶是个做小买卖的人,最会精打细算。

红梅见她眼睛骨碌骨碌的,又不说话, 以为她不同意,尴尬地说:“要是您不乐意的话, 那就……算了吧, 没事的。”

红梅正要走, 大婶叫住了她, “我同意呀, 只不过我在想,你跟我后面挑担,这不是耽误两个人的时间吗?经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一个办法,我在各个村找个人,让他们收自己村的鸡蛋鸭蛋鹅蛋,每逢星期一和星期五早上给送到镇上来,这样我虽然挣得少,但轻省多了。”

红梅一听,高兴地说:“好啊,我这就回去告诉村民,让他们以后把蛋送到我家就行!”

刘大婶已经在脑子里算着价钱了,她平时收鸡蛋五分钱一个,卖给县里来收蛋的人六分钱一个,每个能挣一分钱。现在让人跟她分利润,她也不想少挣太多。

“五五开怎么样?”刘大婶问。

红梅没听懂,“啥?”

刘大婶以为红梅是吃惊,觉得这样分太离谱,毕竟到时候出力的是红梅,她只不过是过个手卖给收蛋的人而已。

“那就四六开,我四你六,你要是觉得不划算我就找别人。”刘大婶见红梅之前那羞涩的样,想必她不擅长讨价还价。

红梅现在才听明白,每卖一个蛋挣一分钱,刘大婶四厘她六厘呗,要是卖一千个的话,她就能挣六块钱!

她朝刘大婶笑嘻嘻地点头,“好好好,就这么说定了。”

晚上,她让她妈李桂花把陈家村的十个队都通知了,以后刘大婶以后不来这儿收蛋了,叫大家把蛋送到她家。

每个队通知两户就行,没几天大家就都传开了。红梅怕别人见了她又闲话不断,才让她妈去跑路的。

村民们听说这事很高兴,平时刘大婶来的次数不多,大家经常犯馋把蛋煮吃了,攒不到钱,现在好了,攒几个蛋都可以送到李桂花家去。

李桂花通知完才回家,就有人送蛋过来了,鸡蛋、鸭蛋、鹅蛋都有,鸡蛋五分钱一个,鸭蛋六分钱一个,鹅蛋一毛钱一个。

这时红梅才想起来,家里没钱付给村民啊。

最后商量着只好记账,等大家下次送蛋来再给钱。

到第二天早上就攒了一百一十个蛋了,十个队共四百多户人家,共攒一百多个蛋也不算多,毕竟家家都养了鸡,少许人家还养了鸭和鹅。

从星期五晚上到星期一早上,就攒了三百个蛋。红梅把蛋挑到镇上去,刘大婶数完就给钱。

虽然只挣一块八毛钱,但红梅很满足,因为不费力也不费时间,晚上村民把蛋送到家里,她就记个账,然后挑担子去镇上而已。

等到了星期五,又挣了一块多,一个星期挑两趟挣三块多。

一个月下来,红梅挣了十四块。要知道,玉珍白天干活,每天晚上做鞋,很累眼睛,一个月连五块钱都挣不到。

与玉珍相比,她这活不累也不耽误功夫,这钱挣得爽快。

这几天,她觉得饶兵和寡妇结婚都快一个月了,应该不会有人还提这事没完没了吧,她白天闲着没事也该下地干活了。

花生地里的草越长越多,连腊梅都跟着下地了,红梅也不好意思呆在家。

本来准备早上送完蛋回来就下地,没想到在去的路上遇到两个混混。

两个混混嘴里叼着狗尾草,大模大样地拦住红梅,然后伸手往箩里拿蛋,装满了上衣口袋,又往裤袋里装,两个人至少拿了二十个。

让人生气的是,他们一边拿还一边嫌弃蛋太小。

红梅心疼得要命,却不敢说什么。

结果其中一个混混觉得没拿够,直接把上衣脱下来,一下包了三十多个。另一个混混自然照着学。

这下红梅急眼了,“你们……你们也太过分了,游手好闲的,靠抢鸡蛋能发财吗?口袋装满了还嫌不够,还要打包抢这么多,你们也太贪得无厌了!”

这两个混混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眼神一交汇,干脆把打包的蛋全放进了箩里,然后将红梅一推,把整副担子直接挑走!

红梅急哭了,她把挣的钱全赔上也不够这担蛋的钱啊!

“你们不能这样啊,快把我的担子放下,我送你们一百个蛋还不成吗?”红梅哭着说,但她不敢追上去,怕被打。

突然,不知从哪窜过来一个大高个,他双手抢下担子,然后一脚一个,把那两个混混都踢懵了,因为两个混混丝毫没防备。

他们连大高个的脸都没看清,就被踢得滚一边去了。

“你谁呀,连老子都敢……”一个混混爬了起来,转身一瞧,突然结巴起来,“醒……醒大个……”

另一个混混虽不认识“醒大个”,但一听这名字就吓跑了,连自己的伙伴都不等了。

剩下的这个混混慢慢后退着,“‘醒大个’,你……你怎么来红枫镇了?”

“我去哪还归你管呀,你们拦路抢鸡蛋就是抢劫,想坐牢啊!”苏醒个头高,身体壮,声音响亮,看似凶悍的样子,一看就像是个混混老大。

红梅听说大高个就是“醒大个”,更是害怕得退到远远的一边去。这个人可是无法无天谁都敢打的,还坐过牢。

在红梅心里,他比两个混混更可怕,两个混混至少不打人的。

苏醒瞪着还没来得及跑的那个小混混,对方怕被打,吓得慢慢往后退,脸上却挤出奉承的笑。

“下次我……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那个小混混已经退到好几米远了,才转身跑掉。

苏醒是懒得追,否则一定要胖揍他们一顿。最近他爹妈苦口婆心劝他别在外面打架,如果再坐牢他这辈子都娶不着老婆了,他才忍住只踢人家两脚。

红梅站在一旁吓得不行,在她看来,这是小混混走了,又来一个大混混啊。

之前听小姑的意思,苏醒可是打架斗殴的好手,刚才那两个小混混这么怕他,足以看出他多么可怕。

再看他那身形那表情,确实凶悍。宽宽的额头、直挺的鼻子,棱角分明的脸似乎不容人分说。

那双眼睛也大,瞪起来凶凶的,叫人看了害怕。就是睫毛有些长,红梅站在老远都能看到。

“谢……谢谢你啊。”红梅小心翼翼地走过来挑担子,没敢看苏醒,生怕被他看了一眼,他就不让她走似的。

“姑娘,你不用怕他们,其实他们胆小的很,你刚才要是大喊有人抢劫,他们准吓得屁滚尿流。”

苏醒说着话,红梅挑着担子已经走出好些步了,好似生怕他抢更多的鸡蛋一样。

“喂,姑娘你……,我有那么可怕么,真是的。”苏醒也不屑于计较,摇摇头转身走了,他还有事要办呢。

因为方卫华知道苏醒很会做菜,在他看来,这个外甥虽然喜欢惹事打架,脾气不是很好,但优点也不少。人机灵,力气大,勤劳肯干,还能做得一手好菜。哪怕是普通的土豆,经苏醒的手,炒得也格外的爽口。

今天中午有四个菜,一盘红烧肉,一盘土豆丝,一盘青菜,一碗鸡蛋汤。

要说这菜丰富,大家过节过年也能吃得上,但李桂花和红梅头一回吃苏醒做的菜,对他的好感立马上升三分!

红烧肉肥而不腻,咬起来那滋味真是叫人不舍得吞进肚子里去;那盘土豆切成极细的丝,加了一些细碎的香葱和剁成末的辣椒,放了醋,吃起来酸中带着香辣,还十分爽口;青菜也与一般农家人做得不同,把肥肉煎出油,肥肉有些焦黄,放在青菜里炒,还放了蒜末,与平时大家做的清炒青菜完全不同;再说那碗鸡蛋汤,汤看着很清澈,金黄的鸡蛋像铺在汤上面似的。

李桂花忍不住多吃两碗饭,就连害羞的红梅也就着菜多吃了一碗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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