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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哥(1 / 1)

打点好一切后,我收拾好行李,站在店门前,对着电话说道“达叔,我收拾好了,你们在哪里?”

电话另一头是达叔沉稳的声音“在路上,快到了。”

半晌,一辆白色的面包车从远处驶来,停在了我的旁边。司机摇下车窗,冲我撇了撇头,示意我上车。

我趁机打量了他一下。是个挺健壮的汉子,看样子身手应该不错。

我爬上了车,刚坐下来,一只白嫩的手就勾上了我的手臂。

“你好,初次见面,我叫李云。”闻言我转头,就看见旁边一个身材火爆的美女冲我露出一个妩媚的微笑。

我脸有些发烫。要知道,我以前上学时可是跟女生说句话都会脸红的人,这么多年连女生的手都没摸过,现在突然被这么个美女贴着,浑身上下的不自在。

达叔见气氛有些尴尬,解围道“那个司机叫做常三,跟我下过几次墓,是个相家(内行人)。李云虽说是个女人,却是倒斗这一行里的前辈,正宗的卸岭传人(当时倒斗主要分四派: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搬山道人,卸岭力士。摸金校尉和发丘中郎将是官盗的代表,曹操当年封给盗墓者的官职。摸金有符,发丘有印指的是摸金符和发丘印,只有佩带有真货才算是真的后人。摸金校尉擅长探龙点穴,发丘中郎将擅长二指破机关。搬山道人和卸岭力士本是一派,后来出现细微的分歧,逐渐演化成两个派别。搬山道人多是道士打扮,擅长在和人谈话中摸索出墓的方位和信息。卸岭力士则有一套祖传的挖洞绝活。除了四个派以外还有一些散的或民间自行组伙的一些土夫子,但那些土夫子大多是蛮干,不但盗宝,还毁尸毁墓,这里暂且不提),这回下墓可得跟她学着点。这是我侄子,大家都喜欢叫他小张爷。”

司机回过头冲我打了个招呼,扭过头继续开车。

一旁麻二见我窘迫的样子,拼命地捂着嘴,整个身体不停地在颤抖。我咬牙切齿地瞪着他。看你憋,最好给我憋出内伤来!

我咳了一声,假装若无其事地问道“怎么就我们五个人?”

“你他妈以为去旅游啊,还组个团?我们是去倒斗!倒斗你懂啥意思吗?”麻二冲我不停地喷口水,看到我身后哪个巨大的登山包,惊异地用手指戳了戳“你还真带上旅游的家当啦?”

“靠,这些都是出门必备品。”我狠狠地拍掉了他的手,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哦?我看看?”李云好奇地说,拉开了我的背包拉链,伸手进去,掏出了一大瓶绿色的液体。

麻二表情夸张地指着那瓶东西问我“那啥玩意?”

“杀虫剂。”我回答得理所当然。

山蚊子又多又毒,一咬就是一个大包,几天都不消肿。这还算好的,有些蚊子指不定还带着疟疾什么的病毒,咬一口就归位,哭都没地方哭。

麻二脸色变得和瓶里的溶液一样绿。他一甩手,我的杀虫剂就从车窗里飞了出去“你他妈是不是男人啊?还怕虫?”

在美女面前怎么也不能丢脸。我反驳道“这叫考虑周全,不然他妈等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时候来后悔啊?”心里将这小子的祖宗问候了个遍。

“话可不是这样说的。”李云撩了撩耳后的秀发,说道“小二子上次可是啥东西都在半路丢了,下墓还不是照样没有事,活蹦乱跳地出来了。”

麻二愤怒地张口准备反驳,突然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在耳边炸开。

只听见李云哎哟一声,我的身子不受控制猛地往前倾,头“砰”地撞在了前面座位的靠背上。撞得我两眼发黑,分不清东南西北。再加上李云一下撞进我怀里,愣是把我撞得几乎吐血。

“哎哟,怎么回事?”麻二痛苦地大声叫道。

达叔探身去讯问开车的常三。

“前面有个人!”常三低沉地说道。

“撞到人了?”我问道,急忙推开李云,打开车门下了车。站到地上时还不稳地晃了一下。

车前不远处山路上躺着个衣服破烂,全身满是血污的人。

我急忙跑过去,用手指在他鼻子前探了探,松了口气。还活着。

麻二他们也跑来了。我抬头对他们说“这人还有气,没死。”

麻二闻言,一把抽出了皮袋里的匕首,走了过来。

我看到他目露凶光,动作不对劲,连忙问道“你干什么?”

“这还用问吗?当然是送他归位啊!”麻二理所当然地说。

“不可以!”我吼道,张开双臂护着那个人。

麻二看到我的行为皱了皱眉头“伢子,你不会是想救他吧?”

“好歹这是条命啊!”我说道。

麻二看着我,那表情夸张得一看就知道是装的“真不容易,我们这狼窝里竟出了一只羊崽。”

常三无奈地说“小张爷,你也知道我们是去干啥的吧,带这么个人去是个累赘啊。”

“我会照顾他。”我坚定地看着他们两个“再说他是你撞的,你难道没有内疚吗?”

“拜托小张爷,别冤枉我好不好,那个人是自己撞上来的。”常三大声为自己辩护道。“鬼才想得到他见到车连躲都不躲,这能怪我吗!”

“怎么了?”李云从车上下来,见到这一幕问道。

“小张爷想救这个人。”常三无奈地看着我,对李云说。

“那就救呗。”李云悠闲地说“反正是天佑负责照顾。”

见到李云都这么说了,大家无话可说地默认了我的做法。

我架起那个人的手臂,想把他扶起来。触手一片冰冷,那人的体温低得吓人。我心底暗暗吃了一惊。那人看起来瘦,却是很沉,而且高了我不少,我使了几次劲,才摇摇晃晃地把他架了起来。

麻二在一旁袖手旁观,还风凉地说“干脆把他丢在这里算了,省的麻烦。”

我瞪了他一眼,没有力气跟他对骂,架着那人摇摇晃晃地往车里走去。

将那人放在座位上,我开始检查他身上的伤口。他身上的衣服都已经破烂得不成样子了,上面满是血污。我把它扒下来直接丢掉。

看到那人的身体后,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他身上几乎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旧伤有的已经结痂,有的在长新肉。新伤还是血肉模糊,还在流着血。也不知道哪些是我们撞出来的,哪些是他本身就有的。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尽管有些伤口很深很大,但没有伤到筋骨,仅仅是皮肉伤。

我从背包里翻出绷带和伤药给他包扎。对小哥很同情的同时对他的身世很是好奇。

“这小哥身上哪来这么多伤?”李云在一旁不解道。

自从看到我带了个人上车,达叔的眉头就没松开过。

“嗯?”我突然发现那人手里紧握着一把剑,从被撞昏迷到我把他架上车,剑一直被他紧握在手中,竟然没有掉落。

这把剑的剑身和剑柄都比一般的剑要长很多,剑身竟然是奇异的墨绿色,上面刻有古老的花纹。

那些花纹我看着有些眼熟,却始终没想起在哪里见过。

我想把它从小哥手中抽出来仔细观察一下,可用力拔了半天,却连分毫都没有□□。

达叔也看到了那把剑,眉头皱得更深了。

“哈哈,原来这小哥竟然也是这行里的好手。”李云笑了起来。

达叔沉声对我道“天佑,这小哥救不得。”

我疑惑地看着达叔。

达叔道“你知不知道,他是什么人?”

“我不知道。”我说,“我只是觉得他很可怜。”

“哟,这个人可一点都不可怜。”李云说道“不知道这行里有多少人盼着他尸骨无存才好。”

达叔没有理会李云的话,接着道“关于这个小哥,还得从那把剑说起。当年我初涉及到倒斗时就听到过一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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