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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节 其实,我也不想做那小三(1 / 1)

东波早晚要被收拾,赵红兵和李四简单的谈了一次以后,就没再怎么当回事儿,他十分头疼他现在和高欢的关系。

是的,随着汉语的进化,在2008年,第三者通常用“小三”一词来代替,毫不避讳的说,赵红兵就是小三,男性小三,1994年中国大陆最强悍小三,黑社会大哥版的小三。

二狗之所以把二叔称之为小三,并非是对其不尊重。这是因为二狗并不认为“小三”一词具有多么强烈的贬义色彩,有胆子不顾社会舆论去做小三的人,大多需要情比金坚的爱情和常人难以企及的勇气。昨天晚上二狗睡不着,看电视,好像是上海卫视文艺频道,上面介绍“才情徐志摩”和“佳人陆小曼”,看了以后二狗才知道,原来,徐志摩也是陆小曼婚姻中的小三。虽然徐志摩是小三,但是这段“小三之恋”是佳话。

赵红兵没有徐志摩的才情,但他对高欢的爱却未必比徐志摩逊色。

诚然,赵红兵不会写诗,但是他会弹吉他。那么好,二狗就顺手拈来,用今天午饭时间为赵红兵写上一首歌,rap的。因为,高欢和赵红兵俩人那时候究竟说了些什么,谈了些什么,谁都不知道,这是人家两口子的事儿。但是如果不写他们那时究竟谈了些什么,二狗的这个故事肯定就不完美,凭借二狗20几年来对赵红兵的了解,二狗认为,二狗的这首歌,起码能揭示赵红兵当年80%的内心想法。二狗虽然没听到他们说了些什么,但猜得到。

《其实,我也不想做那小三》

词:孔二狗曲:孔二狗演唱:赵红兵和声伴唱:沈公子、丁小虎、小纪solo:孔二狗伴舞:孙大伟、马三(快步探戈,二人合跳)

p.s.就这阵容,就算上不了春晚去北京的东方斯卡拉表演根本没问题。

(二狗吉他独奏)这段独奏挺悲的,跟化蝶似的

其实,我也不想,做那小三(缓慢有力深情由赵红兵用正宗东北话朗诵)

(以下进入rap部分)注意节奏,张弛有度,深情的,饱含激情与热情的。

公元一九八六年的

某一天

在那六中操场

的上边

认识了一个女孩,她的名字

叫高欢

从那天日日把她想念

为见到她我望眼欲穿

那天我到了高三六班

终于我可以与她相恋

难忘那年的新年

我在他们班,脑袋被削了,一板砖。

更难忘夏天的某一天

张岳杀了人,天上的鸽子,在盘旋。

她的父母,来到我家,要我们把恋情,了断。

她对我说,愿意陪我,到那海角天边

踏遍那

青山

我愿随她愿

和她到天边

与其老死埋骨在那,青山前

与其一生一世能够,共枕眠

与其用野草和鲜花编织成,最美的花环

我,无悔无怨

其实,我也不想,作那小三。(这句,赵红兵声音哽咽低声慢速朗诵。第一段结束,无solo,寂静,马三与孙大伟华丽丽的探戈。)

一九八八年的

某一天

她妈妈来到我旅馆

的门前

要求我必须要和她

做了断

我和她的感情剪不断

我和她的感情理还乱

甚至没能再见她一面

我就已经沦为劳改犯

扶着铁窗的栏杆

每夜我都会,心里把她想,一千遍

四年半痛苦历练

我对她的心,根本就未曾,有改变

出狱以后,沈公子说,她马上就结婚了,高欢。

我淡淡的,祝她一生,都会快乐平安

我肝肠

寸断

我借酒消怨

故作强颜欢

做梦都想还能再见,她一眼

真的堪不破那爱情,的玄关

别的女人在我眼中全都是,那过眼云烟。

我,爱她不变。

其实,我也不想,作那小三。(赵红兵朗诵这句时需几度凝噎,眼中浸满泪花。依然无solo,三位伴唱齐声快速低颂,“剪不断,理还乱。剪不断,理还乱。”)

一九九三年的

某一天

张岳的婚礼上我与

她相见

她对我说不在梅边

在柳边

她那略显憔悴的容颜

一句话让我思绪万千

无论这世事如何变幻

她都是我的那另一半

老天终于开了次眼

我和她终于,重逢在熟悉,的医院

如此的真爱只会有一番

感觉如往昔,我和她娓娓,的相谈

我们这次,再也不理,世上俗人那些,冷眼

抛弃一起,一如当年,热烈的相恋

到海枯

石烂

我读她不倦

她看我不厌

她轻捧我的手在她,的胸前

她对我说她会爱我,到永远

草他吗的我当定了这史上,最强的小三

我,柔肠千转

其实,我愿意做,高欢的小三。(豪迈,男低音,赵红兵已泪流满面。马三也被感动得泪如雨下,激情的探戈已略显颤抖。依然无solo)

结束曲响起:iamlonelylonelylonelyiamlonelylonelyinmylife……

台下观众早已泣不成声。

兄弟们,来电掌声,呐喊声!

呐喊声在哪里!

诚然,这首歌并不是赵红兵所写,但是,这首歌十分能体现赵红兵当年所想。

在赵红兵和高欢医院再重逢的几个月后,也就是1994年2月底,高欢决定离婚了。据说高欢的老公也挺通情达理,没给什么阻力。“离就离吧,反正你也没真爱过我,我只有一个要求,等孩子过了哺乳期,孩子归我,我不可能让我的孩子和赵红兵那样的人一起长大。”

的确,在93年、94年,归拢了赵山河又欺负了李老棍子的赵红兵、张岳等人在普通市民心中已经是超级大坏蛋的代名词,不了解他们的人每当听到这几个名字时,脑中浮现的通常是武侠小说中的大反派,魔教教主、金轮法王之类的形象。

“赵红兵抢人家老婆,人家肯定敢怒不敢言,谁敢惹他啊?”社会人的人都这么评价。

赵红兵苦笑,无可奈何。

“高欢离婚了,我要和她结婚。”考虑了好久,赵红兵还是跟沈公子说了

“呵呵,我就知道你早晚得走到这一步”虽然赵红兵从来没和沈公子说过,但是沈公子早已心知肚明。

“你可考虑好了,高欢人家的家庭被你拆散了,现在她还有个孩子,这些你都想过吗?”沈公子问。

“我不是头脑发热,我早就想好了。”

“那就行,只不过……”

“说”

“我昨天看电视,新片子,《过把瘾》,有句台词的印象挺深。里面的方言和杜梅领了结婚证以后,方言对杜梅说:咱们俩从今天以后就不算是通奸了吧?,杜梅回答说:是不是觉得不是通奸就没劲了?”

“你说这是啥意思?”

“我的意思是:我觉得你这人就喜欢搞点私奔、通奸什么的。你20出头的时候跟人家高欢私奔,等私奔回来以后,她成你女朋友了,你又放弃了。等你出狱以后,她成了人家老婆了,你又开始和她通奸,你说说你这人像话吗?我真怕等通奸结束以后,你和她真结婚了,你又觉得没劲了。”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中的沈公子话格外的多,损起赵红兵来一套一套的。

“别说的那么难听!”赵红兵被定义成通奸,有点不满。

“那你这不是通奸是什么?”

“…………”

“话说回来,我也挺佩服你的,虽然你又私奔又通奸的,但是对象都是一个人”沈公子说。

“滚远点”

赵红兵和沈公子俩人之所以是最好的朋友,不但是由于互相欣赏,而且在对待感情问题上,也颇多共同之处,都比较专一。

“那你和高欢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年底,你呢?”

“最近一两个月,过几天我回北京呆段时间,带兰兰见见我的爸妈,还有我姐和我弟弟。娶老婆,是大事儿,我得回北京结婚去,结完了再回来。”

“没事儿,饭店这里有我,你就去吧”

很快,高欢和赵红兵又住在了一起。小三即将转正了。

沈公子带着兰兰回了北京,在北京一呆就是两个月。

沈公子没想到,等他回来以后,赵红兵又进了班房。

1994年4月初,李四来找到了赵红兵。

“收拾东波,就这几天了。”李四懒洋洋的说

“人找好了?”

“找好了,王宇找的人,三个小伙儿,20来岁,生面孔。这三个人里有两个是哥俩,家里都挺困难,缺钱。”

“准备给他们三个多少钱?”

“3000块”

“每个人才给3000块?”赵红兵从没雇过打手,根本不了解行情。

“一共给了3000块,三个人一共”李四眯着眼睛,笑了笑说。

“……啥?”

“怎么了?”

“办这么大的事儿,就给这点钱啊?”

“红兵你没穷过,你不知道3000块钱意味着什么。”李四淡淡的说

“你说说,3000块钱能干啥,分到每个人手里才1000块钱。1000块钱,来我饭店吃顿饭都未必够。”

“你这饭店都是什么人来的,是他们来的地方吗?”

据二狗所知,我市的混子间冲突,最早并且最爱雇佣打手(甚至杀手)的就是李四。

“红兵,我告诉你3000块钱可以干什么。你知道我游戏厅旁边的那个大骨头抻面馆吗?那里的抻面大碗的一块五一碗,小碗的一块。3000块钱,就是2000碗大碗抻面,够他们吃一年的了。”

“四儿,你这是扯淡,他们不至于连抻面都吃不起吧”赵红兵从小生活在高干家庭,从没为温饱发过愁,而且他常年接触的李四、费四等人,也都是从小就衣食无忧。他不知道真正的底层群众的真正生活是什么样的。

“吃不起”

“……”

“真就吃不起”

由于国家政策倾斜,94年我市甚至全东北的经济已呈衰败之势,只不过还不明显,社会矛盾尚不突出。但那时大批的青年没有工作又无一技之长,真到了吃了上顿愁下顿的地步。

李四给了三个人3000块钱那是94年的价格,到了98年,虽然经历了通胀,但是价格又低了,没办法,下岗工人太多,打起了价格战,恶性竞争。98年的价格是800块钱废一条胳膊,1200块钱废一条腿,要一条命3000块。

李四给这3000块钱,到了98年已经够要东波的命了。李四毕竟是社会大哥,手里有的是钱,出手阔绰,张口就给了3000块。

后来二狗知道,这三个被雇佣的打手中有哥俩姓张,二狗暂且将其称为张大、张二,另一个人姓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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