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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白玉簪(1 / 1)

“两支。”这只玉簪随便拿到哪个当铺,换银簪能换一匣子,乐云很懂事的没多要,就要两支。

上一世,乐雨和她一同获罪,心连感应还在,她不能死,手无缚鸡之力,又不敢进逃杀场,心中更存着只要活着,总有一天能相见的奢望,咬牙选了充妓,从此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生不如死十几年。

乐云翻了个白眼,张嘴无声的嘟囔了句:你瞎激动个屁!就躺回了稻草上睡觉去了。

愚蠢至极!若是她有能逃出生天的可能,乐云肯定拍着翅膀,飞到天边去,永远不再给任何人束缚住她的机会。

这一世乐雨被她早早的藏了起来,等到亲王案结,乐雨就能天高海阔,自由生活,她再无牵挂,宁死不走前世的老路。

“麻烦狱卒大哥了。”乐云乖巧的说。

夜半,乐云站在栏杆前双目有神,手中白玉簪被她捏的湿漉漉,这个时间所有人都睡了,唯一跟她一样站在栏杆面前熬着的,就只有对面的山奴。

山奴一下接一下,还在徒手“哐哐”砸栏杆,乐云心中直骂娘,脸上陪着笑,“说不定我活不了几天,要是死了,大哥你多晦气。”

而皇帝则通过这些监视侍卫口述,画师即时绘制的场景,随时获知逃杀场中的情形,这些画册,皇帝翻阅品读过后,还会根据其中人物,挂牌拍卖,价高者得,一层层传阅下去。

“狱卒大哥……”乐云柔声叫道。

她如今手中值钱的物件,只剩一支白玉簪,身处大牢,她要想办法把这簪子换成趁手有杀伤力的东西,就只能赌一把。

乐云眨巴着眼,顺着狱卒的手向下,借着昏暗的光线朝那看了眼……有点小。

她自觉仁至义尽,王府没了,她也再不是郡主,乐云打定主意,往后跟他生死两不相干。

没等乐云有什么反应,对面“哐”的一声,山奴拳头狠狠砸向栏杆,乐云终于分出眼神过去瞪了他一眼,抬手不慌不忙的敛好衣襟,笑了下,道:“那可不成。”

那人半眯着眼,手上正提着裤带在胡乱的系,闻声皱着眉侧头,见一个美人儿正笑意盈盈的看着他,烛光昏暗,更显得美人朦胧惑人。

当今皇上是先帝的第三子,名为乐悦,除了残害忠良听信奸佞之外,还有两个上不去台面的爱好,一是喜好看多人交合,二是嗜爱血腥。

狱卒闻言皱眉松开了乐云,又回头看了眼山奴,意味不明的嗤笑了下,从裤腰里拽出簪子举到眼前看了看,打了个哈欠,回了值夜的屋里。

她抓了口饭塞嘴里,端着碗正要坐回去吃,又听狱卒问:“那个奴隶是你的相好吗?”

相比那些宫婢,妓子,尼姑,甚至女奴生下的儿子来说,肃妃褚氏生的皇子虽然毛病诸多,可好歹出身正统,爱好也都“无伤大雅”。

乐云点了点头,离上一世皇帝下令处置的时间,还剩十一天,应该还来得及。

狱卒没接,带着嘲讽的笑意看着乐云。

乐云把头顶的白玉簪拿下来,放在旁边,散落的头发在头顶拢好,给自己草草挽了个利落的男髻,用撕下来的布条系上,捏过白玉簪,在手中摩挲,回想着关于皇帝开放逃杀场的细节。

本来以为这落难的郡主深更半夜不睡觉,堵着他起夜叫他,是想找他行方便,他倒确实看着这郡主长有点滋味儿,要不是大事,他就算奔着尝尝滋味,也给办了。

乐云没急着叫人,而是等那狱卒钻进恭房解决完了,往回走的时候,才轻轻开口。

第二天乐云睡过了早饭,由于头天也没吃多少,饿的看见墙角时不时钻出来的老鼠,都直咽口水。

乐云从草垛上起身,走到栏杆前面站定,这一世,摆在面前的还是一样的两条路,只不过她这一次要选逃杀场,为自己拼杀出一条通天路来,成,则从此逍遥自在,败,也败的干干净净。

只是她这玉簪就算自己留着也没有用,不光爱碎,晃动大一点还别不住头发。

辗转反侧到晚上,乐云从稻草上坐了起来,把一整天翻滚的乱糟糟的头发,用五指成梳好赖梳捋顺些,寻着裙子下摆撕下一条两指宽的布条,搁在膝盖上。

“叫爷干什么?”狱卒歪着头,笑的有些黏腻,他在这牢中见多了为了点优待,什么都肯干的,一个女人半夜堵着叫他,能是干什么?

狱卒大哥就蹲在地上给她用身体挡着,乐云抓起来两口就吃了,就是有点噎,吃完之后才嚼着饭冲狱卒笑了笑,狱卒朝她勾了勾手指头,她刚倾身靠过去,就听对面又“哐哐”的砸起来了。

乐云猝不及防的贴在了栏杆上,被狱卒拽住了襦裙的领子,半片白嫩的肩头暴露在空气里,“不需这么麻烦,你跟爷一次,爷给你打簪子……”

只是那林中不光有从各处移植过来的毒花毒草,数不清的陷阱机关,还有皇帝专门豢养的野兽猛禽,天灾人祸,疾病饥饿,一旦企图逃离,就会被无处不在的监视侍卫射杀当场。

乐云一口饭喷了出去。

乐云把长衫又放下,手收回栏杆内,两手虚虚搭在自己腰间,双膝微微下屈,给狱卒行了个不端不正的礼。

乐云回稻草堆睡觉之前,又侧头看了眼山奴,山奴还站在栏杆前面,直直的看着她,脸上的表情晦暗不明,拳头上有点点血迹。

她没饭吃,无意间瞥见对面山奴的饭碗在地上放着,里头显然一动没动,旁边有人想吃,都碍于他人高马大不敢伸手。

只是山奴在看她,她却一丝眼神也没有分过去,而是盯着值夜间紧闭的门。

她糟心了一天,现在连叹气都懒得叹,上一世的以死相护,这一世的帮忙,乐云都很感激,可她也尽力把人送走了,自己找死回来她也管不了。

乐云手中攥着白玉簪,心绪无波无澜的回忆着上一世从逃杀场出来的一个男人,在床地间得意洋洋的跟她描述其中怎样凶险,怎样灭绝人性。

又是半晌,终于狱卒值夜间的那个门动了。迷迷糊糊的一个人哈欠连天的从里面出来,一边猫着腰往恭房的方向走,一边解裤带。

那人往这边走了两步,正是白天打饭的那个狱卒,他站定思索了片刻,嘴角慢慢勾起了斜斜的弧度,系着裤带的手刻意朝下坠了坠,半露下身对着乐云站定。

只是抓了两下,摸到个嫩嫩滑滑的东西,拨开一看,是个剥了皮的水煮蛋。

山奴自投罗网,乐云气的肝儿疼,闭着眼越想越觉得糟心,喝了点水,一天也没吃进去几口东西,可便宜了她墙角老鼠洞里的一家七口。

于是时间久了,小打小闹的多人搏杀,随着皇城权贵的跟风,演变出了规模,不光城郊原本用来狩猎的苍翠林,变成了皇帝每年用来放逐死囚的逃杀场,还有了荒唐至极的逃杀规则。

“狱卒大哥,”乐云甜甜的冲他笑,“这玉簪爱碎,我就是想换两个结实的银簪。”

这完全是一场赌博,因为她没有任何能拿捏狱卒的资本,就算这人拿了她的簪子不给办事,她也没有办法。

乐云当然能感觉到山奴的视线,那熊人看人好像带着热度,华为实质似的烫在身上,和她的手心一样又热又湿。

这个“无伤大雅”还在大臣的容忍之内,只因为皇帝虽然爱好上不去台面,却来来回回折腾的都是些死囚和最低贱的奴隶,大臣们劝阻无用,也就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乐云十分无语,猛翻白眼,好容易挨到晚上,放饭的时候,那狱卒过来,蹲在地上往她的碗里盛饭,乐云顾不上回到稻草旁边,接了碗,就抓着吃上了。

乐云说着把手伸出栏杆,手指勾起狱卒的长衫,将白玉簪子顺着他的腰带慢慢的别进去,“大哥行个方便,我要丽人坊对面张师傅打的那种尖头实柄簪……”

没收到预料中的反应,狱卒盯着乐云皱眉问,“什么事?”乐云也不拐弯抹角,直接把白玉簪子递过去,说道:“我身上就这一个物件,但也不是寻常能买到的,这簪子无论拿去哪当了,都能值不少。”

有人捏鼻子忍耐,就有人上赶着捧臭脚,肃妃溺爱儿子,皇帝上无警言的长辈,下无谏言的臣子,有的只是跟风拍马的附庸。

“赶紧系上吧,”乐云微笑着软声提醒,“小心着凉。”

狱卒刚要开口,闻声回头看了眼,转过来小声道:“簪子要七天才能做好。”

_(:3」∠)_

狱卒满含兴味的看了她两眼,突然伸手进栏杆抓住了她的手臂,向前一拽。

没出息透了,乐云心中实在是看不起他,因为一点私情,就主动送死,现在巴巴的看过来干什么?以为这样的举动能感动她么。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先写了这个,明天这本上榜啦!

每年八月,天牢中的死囚,就会被放逐进苍翠林中,规则很简单,只需要在林中活过一个月,出来后,不但死罪可免,皇帝还会许诺权财,可谓从此一步登天,更会受到皇城中权贵的追捧。

每年逃杀场一开,整个皇城都乌烟瘴气,城中的赌坊,还会针对这其中出彩的人物开设赌局,赌的无非是这些人怎么死,何时死。

按理说德行有失是不能拥为天子的,但因先帝爱好猎艳,且专门喜好卑贱的女子,虽然子嗣不少,可出自正经宫妃的皇子,只有乐悦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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