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種情況下,張讓怎麼可能會去管那些閒事兒呢。
對方是誰,是什麼人,後面站著的是什麼勢力,他通通都不想管。
他現在想要的,就是搞錢。
只要能搞到錢,什麼都可以賣。
刺史的任命書算什麼呢?
“價錢已經談好了,你放心吧,叔父。十萬金,對方願意支付給我們十萬金。”
張公子說到。
“什麼?十萬金?你是不是聽錯了?”
張讓覺得,這個數字讓他有些難以置信。
就算是傻子,也不會這麼揮霍錢啊。
這哪裡是什麼跟他做生意嗎,這根本就是想要送錢給他啊。
“沒有聽錯啊,是十萬金。舒服,這可是一筆大買賣。”
“對方是不是想要讓我們出兵,幫他打下一個州,然後再交給他來管947理?不然的話,他憑什麼給我們十萬金啊?”
張讓有些不解。
有十萬金,與其來找他們買一張不靠譜的任命書,還不如自己拿著錢,直接招募人手,帶著人去打一塊兒地盤出來。
有這錢,還何必要脫了褲子放屁,來找他張讓呢?
所以,他第一反應,就是有些不太可能。(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