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暗恋,失恋之类的,是人都会有,也肯定要去经历,所以孟羽夕压根不会苦口婆心的去跟钟毓珊,论述严一龙绝不是个好男友的问题。
毕竟曾经有人说过,没有暗恋和失恋的人生,就是个不完整的人生,这种事情孟羽夕是绝对不会插手的。
在小食堂的门口,严一龙和钟毓珊很有礼貌的告辞了,然后转头对孟羽夕说:“小羽,来,送我去车站。”
孟羽夕知道这位是有话跟自己说,于是对着钟毓珊挥了挥手,就和严一龙往学校的南门走去了。
路上严一龙问孟羽夕:“知道小钟家是做什么的吗?”
孟羽夕先瞄了严一龙一眼,看到他脸色如常后,孟羽夕才说:“知道啊。练武术的,还是祖传的那种。”
严一龙伸手就在孟羽夕头上敲了一下,没好气的说:“练武术的!如果东北军区xx军的副政委是个练武术的,那你觉得他们家得练什么样的武术?!”
孟羽夕真的是没想到钟毓珊的家庭背景这样深厚,她一向在这些上面懒得费心思,所以不管是有钱的方倩倩还是贫困的罗红,她都不会去探究对方的家底如何,爸妈是干什么的。
孟羽夕很认真的想了下,然后坏坏的笑着调戏严一龙:“她们家有什么样的后台,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可是个女的,你才是男的”
严一龙被孟羽夕气笑了,他无奈的跟孟羽夕说:“我知道你不在意这些,更懒得在这些事情花时间,用心思。可是最少你也得了解下你的舍友都是些什么样的背景,这样知己知彼的,你也能更好的在你的宿舍里做和事佬啊。”
孟羽夕曾经在电话里,简单的跟严一龙说了下自己宿舍的大致状况。包括她有意无意的那个主意,顺便感慨了下自己的宿舍水有点深,不过就现在的情况看来,不是有点深,而是根本就很深。
想明白严一龙说的这些以后,孟羽夕叹了口气说道:“我只是想要个简单的大学生活啊,不带这样玩人的啊!”
转瞬,孟羽夕突然拉住严一龙说:“要不我申请换个宿舍吧?咱惹不起躲得起啊美女请留步全文。”
严一龙其实刚也想过让孟羽夕转个宿舍,毕竟虽然孟羽夕对这些勾心斗角的事情都看得门清,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特别的抵触这些事情,甚至有时候遇见这些事情,自己就直接选择绕道而行。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搬走是最好的情况。
但是问题是如果是刚开学没多久就搬,那还说得过去,大家也都不熟悉。现在要是搬走
严一龙摇了摇头,对孟羽夕说:“现在走晚了,两边都得罪。毕竟还要一起同校四年,不管她们俩随便哪个,找个机会给你背地里来个什么咱们也不能老防备着吧?”
“要是这样,那你活的不是更累?和你心中所想更是要相差十万八千里了。还是就这样吧,在她们俩之间做个和泥工,对你也不是什么难事。你也不要太懒了,成不成?”
孟羽夕心里也是这样想的,现在听严一龙说的和自己想的相差无几。无奈的说:“不就是和泥工吗?你放心,做这个,我有经验。”
严一龙轻声的笑了。也是,想想初中,高中六年。孟羽夕她们五个女孩子一起,哪能没有个磕磕绊绊的。还不都是孟羽夕使的一手上好的和稀泥功夫,这才没出什么姐妹反目的事情。
两人毕竟也有半个月没见了,干脆在花园里找了个木椅,坐在那里说了好一会的话,无非是杨莉和曹泽熙的学习状况,家里的生意越加的兴旺了,还有家里长辈的身体都很好之类的家长里短。
严一龙看着孟羽夕身上穿的一身牛仔衣,随口问道:“你老穿着牛仔衣,锻炼什么的也不方便吧?布料太硬了,穿着也不舒服。”
孟羽夕点点头,严一龙紧接着说:“要不明天出去给你买两套运动装吧?我在学校看别的女孩子穿着上课,还挺好看的,最主要穿着舒服。”
孟羽夕想了想,上次去西单也没注意看有没有什么好看的运动装没
严一龙深知孟羽夕对穿衣打扮这些方面,虽然不像杨莉似得一味讲究牌子,但是绝对的要求样式和质地都得是上佳才行。
他一看孟羽夕拽着自己的马尾巴薅(hao头发,皱了皱眉,伸手就啪的打掉了孟羽夕正在薅hao头发的手,头疼的说:“行了,别薅hao了,看得我头疼,明天就算西单没有你看得上的,我也陪你去国贸,肯定买你喜欢的,成了吧?”
孟羽夕笑着说:“嗯,小龙,你为什么一看女人薅hao头发,你就难受?”
严一龙的脸刷就变色了,站起来就说:“我走了,明天早上九点在西单门口见,不用你送了,快回去吧。”
说完就朝南门的方向走去,压根没看见自己身后的孟羽夕,笑得像个偷了油的老鼠一样
第二天在严一龙的陪同下,孟羽夕不但给自己买了两身漂亮的运动服,还顺带给钟毓珊了买了套,是她最喜欢的桃红色。
孟羽夕自己倒是不喜欢这个色,觉得太扎眼,可钟毓珊不但喜欢,而且本身也能很好的驾驭这个颜色。
下午在宿舍钟毓珊把新运动装往身上一穿,还别说,这桃红色的运动装衬得钟毓珊的皮肤雪白,小嘴嫣红,上身有料是双腿修长,整个人都精神了不是一星半点啊。
明明是套休闲的衣服,却硬是被她穿出了性感的味道!孟羽夕暗叹钟毓珊的身材可真是没话说!
钟毓珊在桌上的小圆镜子跟前,可怜巴巴的费着劲,上照下照了一番,自我感觉也好的很,干脆就不脱了,晚上就穿着这身跟孟羽夕去食堂吃饭,一路上靠着自己笔直修长的美腿,吸引无数色狼竟折腰啊重生渔家女。
此时此刻的钟毓珊,身上充斥的是用青春书写的光彩夺目。
如果说绝大多数人的眼光中都是羡慕和欣赏的话,那么嫉妒的眼神肯定也就少不了了。
俩人在打完饭找座位的时候,看见罗红一个人坐在一张桌子上,要是平时,钟毓珊肯定是要离的远远的,不过今天显然咱钟大小姐的心情不错,拉着孟羽夕就奔着罗红那里去了。
现在的罗红和刚开学时的罗红,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想想也知道,美丽的方大小姐身边,怎么能容忍一个穿着土气的‘助理’?
所以在两人默契的结成搭档以后,方倩倩是很给罗红买了一些衣服,基本把罗红以前的衣服全部淘汰了,显然罗红本身也没几件衣服。
今天罗红身上穿的,就是一套新买的衣服。上身是米色棉布衬衣,外面套了件粉色薄长款开襟毛衣,下面配了条浅色窄腿裤,虽然质量都不是很好,但起码款式已经不落后了。
头发也没有乱七八糟的随便用皮筋捆起来,而是用两个小小的绢花皮圈,把头发分在两边扎了两束搭在胸前。
如果不是粗燥的双手,干枯的发尾,还有些干燥发黄的皮肤泄漏了主人的一点小秘密,基本已经看不出,面前坐着的是个来自贫困家庭的孩子了。
对于钟毓珊和孟羽夕的落坐,罗红惊讶的停下手里的筷子,眼睛里充满了疑问,继而就被钟毓珊身上的衣服吸引了。
钟毓珊今天心情太好了,看见罗红的眼光也在自己身上流连,马上得意的说:“好看吧?是小孟买来送我的,这可是她特意在国贸给我买的,还是个国际知名品牌呢。说是犒劳我每天带她晨练辛苦了。”
说完她就开始低头吃饭了,孟羽夕听完是心里暗暗叫遭,果不其然对面的罗红眼里闪过了一抹带着嫉妒的眼神,虽然是一闪即逝,但是却被正在注意她的孟羽夕看的清清楚楚。
罗红现在的心理孟羽夕基本上也能知道个几分,一直处在贫困环境里的她,靠着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进入了全国一流的大学。
但是却因为穷,而被那些学习远不如她的同学们用眼神鄙视着,所以她只能牢牢的抓住她唯一可以抓住,也觉得最有能力帮助她的方倩倩。
本以为自己尽心尽力的跟随和照顾,起码可以换来一点点友情。
但是经过这一个月看来,方倩倩不过是花钱找了个跟班,她从不会亲自去帮罗红买任何东西,都是直接给现金,让罗红自己去买,钱给的绝不会少,但是压根不会付出什么真心。
相反,自从钟毓珊得到孟羽夕的暗示,和方倩倩私底下结成同盟之后,方倩倩对钟毓珊和孟羽夕远比要对她热情的多,甚至对孟羽夕这个起平衡作用的中立派,都有些迁就的成分在里面了。
这样的情况对付出了许多的罗红来说,怎么可能会甘心呢?又怎么可能一点罅隙都没有?
平时大家都很自觉的远着避着,还倒不会有什么问题,可今天钟毓珊得意忘形的一显摆,恰好深深的刺中了罗红的痛处,怎么可能不得罪人!
孟羽夕心想:“平时再怎么有能力,可一到心情的起伏时刻,还是把不住自己啊,太年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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