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等上半个月,要是还没有消息,那咱们就先走。不等他。”
“小姐,您今天这话都说了十五遍了,您是真的不想等莲准公子了吗?”香香对她的说辞十分不信。
云裳脸上一红,“必须是真的!奶奶的,本姑娘这辈子都绝对不学那些个劳什子的闺门怨妇!绝对不垫脚盼着那死鬼回来!我告诉你啊香香,就算莲准他现在跪在我面前求我看他一眼,我都绝对不会瞄上那么一眼……”
门外一阵脚步声响。
云裳猛地窜到门口,挑起珠帘,喜上眉梢的唤了一声,“莲准?”
门外空荡荡,只有香风微拂。哪里有什么人影?
尴尬的回转身,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咳咳,这个……”
“嗯,小姐,香香知道了,您绝对不看一眼。”
“对对,绝对不看一眼。”
“您直接扑上去……”香香翻了个白眼儿,十分看不上云裳这副模样。
“……”云裳瘪了瘪嘴,根本无从辩驳。“反正半个月,就半个月,我绝对不多等一个时辰!”
香香捧过来一盏羊角宫灯,放到她的床头,“行嘞,您就睡吧,睡着了就不想莲公子了。”
云裳往床上挪着,一手抻着被子盖在身上,一边说,“谁告诉你我想莲准那个死人了,我跟你说,我才不想他嘞。”
“嗯,您不想他。睡觉吧啊。”香香连哄带劝的让云裳躺下,才一躺下,云裳的鼾声就轻轻的飘起来了。香香给她掖了掖被角,叹了口气,“您是不想他,您是快想死他了。”
只要定了日子,这时间就跟长了脚似的,蹭蹭的走得飞快,自从云裳说了半个月的这句话之后,每一天都过得如同煎熬一般无二。在这半个月之间,虽然楼云裳很想念莲准,却还是将自己该做的事情,都做个干干净净,暗力营的护卫她不打算多带,只打算带上一小队人就够了,可是冯少绾第一个反对,他认为即将要去的那个地方不是什么风水宝地,也不是什么太平地方,其实就算是太平地方,对于一个身上背负着不知道多少人命的楼云裳来说,都不能算是太平。
最后云裳只能妥协,同意带上两队暗力营的亲卫,只是她提出要求,这些人要留在暗处,如果她没有遇到什么性命堪忧的事情的话,他们绝对不能暴露自己的行踪。冯少绾这才消停,不再吵吵着要跟她一起南下的事儿。
说起来,要南下的事儿的起源,是从鲁老头儿那儿传来的,暗力营的亲卫门也不是吃闲饭的,四处寻找鲁老头儿的下落,终于不负众望的发现了蛛丝马迹,先把情况给他说明白,又传回来了一封鲁老头儿的亲笔书信,上面写得清清楚楚,中了金丝蚕的蛊毒已经超出了他能医治的范围,他无能为力,却也给她指出一条明路。
所谓明路,便是在滇南之地,有那么一个神秘兮兮的教派,这教派里头有个更神秘兮兮的主人,人们叫他“大蛊王”但是这个大蛊王到底是男是女,却没人知道,也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天底下能解开这个金丝蚕的蛊毒的人,也就是那个“大蛊王”了。
云裳砸吧砸吧滋味,摸了摸自己憔悴的黄脸,立时拍了大腿,“就这么定了。”她心里想,如果能遇到这个大蛊王的话那就是她命不该绝,可是呢,要是这个大蛊王和自己玩儿捉迷藏的话,那就真是天要亡她了。
待到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妥当之后,这半个月的时光也就过去了七七八八。在一个日光初升的清晨,香香捧着脸盆走进云裳房间的时候,忍不住手一抖,嗓子一抖,尖叫出声!
“文先生!冯大人!不好了!不好了!小姐不见了!”
待文若图和冯少绾一起进来之后,两人也看明白了眼前的情景。床铺上收拾的干干净净,好似一夜都没有人睡过的样子,桌子上也收拾的干干净净,文房四宝俱在,素洁的桌面上只多出了一张信笺。
“老文,小冯,你们看到这张纸的时候呢,本姑娘就已经离开京城啦!我细细的想过了,大蛊王算个屁,金丝蚕算个屁,老娘的前半辈子过得实在窝火憋屈得紧,既然人生不久长,那老娘索性不如看淡生死,畅游山水!滇南那鬼地方老娘绝对不去!各位不必来找我!反正你们也找不到,如果我侥幸不死,我肯定会回去找你们哒!”
两个人捧着这张写得乱七八糟的信纸,哭笑不得,冯少绾半晌对着这张纸才发出了点声音,“她怎么能这样呢!这该死的女人!”
“呸呸!冯公子,这话可不能说,太不吉利了。”香香已经从刚才的震惊之中回过味来,拿了拖把收拾地上的水渍。
“公主不见了,你还不着急?”冯少绾气得脸都白了。
“我着急有什么用啊?再说,我觉着小姐这次很有气势!我很喜欢!”香香拍了拍胸脯,一幅我家小姐我放心的表情。冯少绾彻底绝倒,一抖袖子,转身就走了,走得时候还被门槛绊了一跤,刚才憋屈的劲儿全反了上来,“来人来人,把这门槛砍了!”
香香撅了撅嘴,“那是小姐设计的门槛。”
冯少绾刚刚站稳当的身子又摇晃了一下,侧歪着走了。
文若图摸了摸自己的山羊胡,对着这张信笺瞧了半晌,折叠好了揣进怀中,他也得赶紧走,立马将这个消息告诉给苍浯国那位,话说起来,那位走得时间也太长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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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无忧公主失踪了!”银安殿之后的偏殿之内,凤紫泯一拍龙书案,嗖得站起身来,“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回陛下,是今天早晨的事儿,这件事儿莲心小筑的人隐藏的很好,目前朝中还没有人知晓此事。”红栌公公赶紧回答。
凤紫泯凤目一挑,“消息封锁的如此严密,你们是怎么得知的?”
红栌欠了欠身,低声说,“是线人给出的消息,万分准确。”
凤紫泯沉默了。
她终于还是走了。那个风一样的女人……
“心在处既是家,可是你的心究竟在哪里,楼云裳……你此时又在哪里?”凤紫泯卸去所有力气一般的向后一靠,倚在龙椅之上,仿佛在一瞬之间,他内心的一棵一直支撑着他的柱子,轰然倾塌了下去。
“来人,传孤王的旨意,无忧公主私自调运粮草,触犯天威,罚俸一年,次日起禁上朝议事,禁闲杂人等探望。”
他已经妥协了。在那个女人风一般的心性面前,他只能选择妥协。
不然,他还能怎样?
内侍红栌在他的背后默默叹了口气,心想,这哪里是一道责罚的圣旨,这分明是……皇恩浩荡啊。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之中,皇上的这道制令让这个小时的人很是逍遥的在大凤朝的某处悠然自得。
一个月后
这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小镇,刚被雨水冲刷过的地面,还泛着些许腥味。云裳牵着马,走在街道一侧,这个小镇并不繁华,稀稀落落的几家铺子,但却有着南方特有的韵味。
前方忽然窜出一道人影,“啪”地一声,丢下一包东西就跑。云裳心中好奇,缓步向前低下身子去看,竟是一包金银,金银旁边还有一包香灰。云裳蹲下身子,轻触那些银子,心中越发好奇,这是耳边突然传来一声高分贝的叫声:“姑娘,不要拣!”
云裳抬起头看见前方一个小脚老婆婆向她紧张的挥手。云裳又撇了眼那包银子,缓缓起身,向那老妇走去。
“姑娘,碰不得啊!”
“为何?”
“那是本地的风俗‘嫁金蚕’。”
云裳挑了挑眉,显然不知道她说什么。
“一看就知道姑娘是外乡人,这云南苗疆之地,到处都是巫术毒盅,姑娘莫要大意了。”
云裳听了笑道:“看来我还真是来对地方了!”那老妇不知云裳所谓何意,瞪大眼睛看云裳。云裳从随身荷包里掏出一定银子,放在她手上。
“刚刚谢老妈妈提醒了,不过鄙人初来乍到,不如请老妈妈再多告知些!”
那妇人见了银子乐得合不拢嘴,随即不住点头,云裳示意她去一边的茶棚坐坐,自己先去一旁栓了马。
“我们这里的很多人家都养着金蚕,一来养金蚕的人家很少生病,二来家里有了金蚕,养猪养牛容易养大。金蚕还可用下蚕蛊,因金蚕盅而死的人,魂魄还需为施盅之人干活,使其致富。每年年底金蚕的主人要在门后跟它算账,骗它这一年亏本了,不能说今年得利,否则就会有祸患。养金蚕的人,必须在“孤”、“贫”、“夭”三种结局中选一样,法术才会灵验,但养金蚕的人大都没有好结果,我们称之为“金蚕食尾”。
所以很多主人养了一阵子就会把它放走,这就是“嫁金蚕”,嫁的时候把一包金银和一包香灰放一块扔在路旁,金蚕就在这香灰之中,要养的人就可拿去。如果路人误取金银,金蚕也会跟着去的。所以云裳刚刚叫姑娘不要拣那些金银!”
“哦,这倒是有趣!”那妇人听了云裳的话,叹息着摇了摇头:“都是攸关性命的事,哪是那么有趣的?姑娘日后要多当点心,不该碰的,不该看的,尤其不能有好奇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