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灵犀越听越糊涂,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难道是自己睡着了,陆霆琛抱她回去的时候,被同事看见了,这样是不是代表,他们所有的人都看见了?
她和陆霆琛的关系大家都知道,灵犀也做好了准备,真正的在大家面前和陆霆琛扮演好夫妻的角色。%し但是,突然间当所有的人都这样想的时候,她的心里竟然有些不淡定了。好像,隐隐约约间,自己的心开始颤动,就像是受到了波动一般。
在大家的异样眼神中,她轻轻的扯动唇角,回应着,但是,嘴角的那抹苦涩只有她自己清楚。
爱情?很美好,很干净。但是,却离她很远很远,她不认为,自己这一生还能有机会体会真爱的滋味。即便陆霆琛真的对她有一丝好感,她也没有勇气跟他更进一步。因为,他们都很清楚,当初是因为什么而走到一起。爱情一旦参杂了其他的因素,就不再是单纯的爱情。所以,她从来不奢望,也不眷恋。
雲霆集团
“陆少!”
“陆少!”
电梯门打开,男人矫健的步伐透着一股让人窒息的气息,由下而上,他的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寒气让人不敢小看。
陆霆琛刚出电梯,海宁便迎在了门口,见陆少走出来,立刻倾身迎上。
“陆少。”
“他来了?”
“是的。”
两个人一前一后进了总裁办公室,陆霆琛手臂一伸,将西装外套褪去,徒留一件白色衬衣,潇洒的一扔,外套便被海宁稳稳的接在了手里。
陆霆琛的位置上,此刻正坐着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他背着身子,看不清其的真实面容,手指间夹着香烟,闪烁着星星之火,唇角轻吐的白雾,一路飞扬而起。
“海宁,你先出去吧。”
海宁点了点,没有说话,便立刻转身,走到门口的时候,身子一斜,便轻松的将办公室的门关上。
他的身子贴着橡木门站定了一会,像是在放松什么,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陆霆琛随意的扯了扯领口系着的蓝色领带,径直走向一边,在黑色沙发上坐下。
偌大的办公室里,一黑一白两个人面对面坐着,气氛就像是凝满了冰霜,让人窒息。很明显,总裁座位上的中年男人脸色很不好,一双眼眸中翻卷着一股愤怒的浪花。
“干爹。”
陆霆琛浑厚的声音从唇齿间吐出,面上寻不出多余的神色。
他就是雷爷,传言中a市华商商会的会长,一个掌控着大半座城市商业命脉的传奇人物。在这之前就提起过,只是雷爷在去年就已经渐渐的退出商界,所以最近并没有出现他的任何消息。
“马上跟她离婚!”
雷爷一贯人如其名,一阵低沉的声音响起,即使声贝在极力压制中,但是,他说话时,凌厉的眼神却无时无刻不在说明,这是他的意思,必须执行。
“不可能!”
陆霆琛微凉的语气回道,凤眸中暗涌着一股出奇的倔强。
雷爷闻言,眸色一暗。
“你”
他努力空着自己的情绪,“百分之五的股份呢?是不是应该给我一个解释?”
“股份是我的,不需要解释。”
办公室里,两个年龄差距二十岁的两代人激烈的争吵中,一个说不出的严厉,一个出奇的倔强,谁也不肯服输,也不愿松口,好像,这种交流方式就是独属于这两个人的。
火药味十足的气息仿佛将整个房间都包围了,一股莫名的热气流在空气中流窜。
陆霆琛从来不是一个能够被别人牵着鼻子走的男人,所以,别人命令式的口吻对他而言,只会是催化剂。
“呵呵”
忽然,雷爷竟大笑起来,绷着的脸也在一瞬间塌陷,严肃的脸上露出一抹淡意的笑容。
随后,陆霆琛也不再端着,樱花般的薄唇轻轻勾起。两个人一转刚刚激烈的争吵,变成了相视一笑。好像刚刚只是一次玩笑话,谁也没有在意。
“霆琛,你果然还是跟以前一样,连我的话也丝毫不放在眼里。”
雷爷略显苍老的声音响起,手指间的香烟早已按在一边的烟灰缸里。透明的烟灰缸里还飘着袅袅余烟。
陆霆琛微微一愣,略怔的唇角蓦然收起。
“干爹也是一样。”
他未说完的话,两个人却彼此都懂。
“你呀!”雷爷幽幽地叹了一口气,自从他认了陆霆琛为干儿子之后,差不多已经十五年了,但是,这个儿子从来不会主动去看他。而且,他说的话,也只有他一个人不放在眼里。
精明如雷爷,早在二十世纪末便轰动a城,他又怎么会被陆霆琛如此牵制呢?说起往事,雷爷深沉的眸底略起一丝温柔,仿佛触及了心底那一抹最柔软的地方。
好好的谈话,竟然从硝烟弥漫过度成了回忆绵绵,陆霆琛双眸一紧,好像,往事在他看来,并不是什么值得扬起唇角的事情。
私生子,赶出家门,失去妈妈,沉入水底,流落在外,受人欺凌,刀枪火海,无边的寂寞
这是所有陆霆琛能够想到的回忆,好像,这些字眼,勾成了他放荡不羁,百转千回,痛苦无垠的过去。
这里我们先暂停话题,说一会故事。
二十世纪末期,自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的经济发展日趋渐进。雷爷原名余雷,是一个小户人家出生的孩子。他与陆霆琛的妈妈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十八岁的花样年华,原本以为就这样在一起了。但是突然有一天,他告诉她。
“余雷,对不起,我要结婚了。”
那时的莫宏(莫氏集团前任董事长),莫安南的爸爸,已经是一个小小电子厂的老板,他看上了陆霆琛的妈妈,而且两家又有些关系,所以,陆家就赞成了这家婚事。对于一个家境不太好的家庭,要负担五六个孩子,身为长女的她,自然逃不了父母的安排。
后来他们结婚了,余雷便一个人出海打拼,他无法接受自己喜欢的女人嫁给别人,所以选择了逃避。
陆霆琛的妈妈跟莫宏结婚之后,日子过的还不错,莫宏是一个很有情义的男人,对她呵护备至,后来,陆霆琛出生了,(当时,陆霆琛还姓莫,名字叫莫恒)两个人之间慢慢也有了真正的感情。
十二年之后,余雷回来了,他经过十几年的打拼,早已不再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他在a城第一次搞起了房地产,资金充足,经验丰富的他,公司越办越好,在a城也算扎深了根芽。
余雷回来,第一个想要见的人自然是他的初恋情人。两人在咖啡馆吃饭,陆霆琛的妈妈言语闪躲,唇角的笑永远是苦涩的。余雷关心则乱,不禁握住了她的手,这一幕,刚好被莫宏的秘书看见了,这件事在添油加醋之后,传进了莫宏的耳朵里。
莫宏的秘书名叫林毓,也就是现在莫氏集团的当家人。早在六年前,莫宏就认识了林毓,林毓能说会道,打扮时尚,也能够在事业上帮他争取机会。所以,他们暗生情愫。谁都想当少夫人,林毓也想飞上枝头当凤凰,于是就在莫宏耳边嚼舌根,说尽可能的事情。从此,莫宏心里就像扎了根似的,把陆霆琛当成了眼中钉。他以为,陆霆琛是余雷的孩子。
青春有说不出的秘密,年轻也有解释不清的误会,余雷知道这件事之后很生气,但是他的举动相反只会加重莫宏的误会,甚至当成莫宏与妻子离婚的最好理由。
妻子出轨,携私生子入门,这消息劲爆不已,小三扶正,一切陷入了万劫不复之境地。
陆霆琛的妈妈溺水而亡之后,陆霆琛也跳入了海中。余雷来晚了一步,没有找到他。从那之后,余雷就一直在找陆霆琛,希望可以代替初恋情人,抚养他长大成人。但是,茫茫人海,当你真的想要找一个人的时候,才发现,其实,自己的世界那么大,你根本不知道去哪里找。
直到很多年之后,他在美国遇到了他,那时,陆霆琛全身都是血,被几个黑道混混紧紧包围,但是他却没有落一滴眼泪,紧咬的薄唇,仿佛要脱血般,苍白无比。雷爷的车子就停在路边,他透过玻璃窗看着此刻躺在马路上,噙着乌黑的眸子直直看着他的男孩,顷刻间,心里痛如刀绞。
他的眼神,雷爷很清楚,那是一种讨厌和痛恨,就像是看见了一切罪恶的开始。陆霆琛认识余雷,从很小的时候,就听见爸爸妈妈吵架,然后他们永远会喊着一个熟悉的名字。
陆霆琛已经二十岁了,他不小心惹到了美国当地的一群黑道混混,他们在他打工回来的路上,对他一阵暴打,那一天,他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好地方。
“莫恒!”
雷爷唤着他的名字,但是倔强的男孩并没有答应。
他冷冷的背影悲凉落寞,被撕破的衣服上还残留着新鲜的血液。
“你认错认了,我叫陆霆琛。”他冷冷的说道,唇齿间还弥漫着血腥的气息。自从妈妈死后,他就改了名字,随了妈妈的姓,从此与莫家再无瓜葛。莫宏不认他,说他是私生子,那么他想说,其实他根本不屑于当他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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