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第一更(1 / 1)

经过地下通道的时候,看见一个流浪歌手在弹着吉他。

流浪歌手的黑色短发看起来很干净,他的穿着也没有任何颓败的痕迹。如果不是在地下通道,不是坐在地上,不是专注着弹着吉他,没有人会认为他是个流浪歌手。

从吉他琴弦里流淌出来的声音流畅而悠扬,让我不由自主地在他面前停下。

但更重要的是,这个流浪歌手看起来有点像某个我认识的人。

我微微弯下腰,在昏暗的光线里,艰难地辨认出他手里的吉他上潦草的签名。林逸尘,我猜想这是他的名字,只可惜这确实是陌生的三个字。

但我还是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枚硬币丢在了他的吉他盒子里。

快要走到通道出口时,我的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一下。

转过头,看见他举着手里的硬币,对我说,多谢你的捧场。在出口的光线里,那枚小小的硬币被赋予了闪亮的光芒。

我看清了他的脸,和我认识的人似乎真的有那么一点像。

而他背上背着的是刚刚他弹奏的那把吉他。

这样的姿势,有那么一瞬间,让我恍若看到时光匆匆倒流,那个背着吉他的少年正在向我走来。

当然,这样的失神只是很短暂的一瞬间。

因为站在我面前的人,我并不认识。

而且我不得不承认,他长得和我所认识的那个人其实一点也不像。只是因为,这么多年,无论是在地铁站,天桥,地下通道,看见年轻的流浪歌手,都会有那么一刹让我觉得有眼熟的错觉。

很多人都以为我有流浪歌手的情结。

但有谁知道我只是在想念一个人罢了。

林逸尘确实不是什么流浪歌手。只是那天在背着吉他经过地下通道时,他忽然就想弹吉他了。

他在地下通道坐了一个小时。在这个小时里,林逸尘自顾自地沉浸在他的吉他声里,甚至不知道自己扮演的流浪歌手差点抢了旁边形容枯槁的流浪汉的饭碗。

因为我已经是第十个向他吉他盒子里扔硬币的人了。

他笑着对我说,原来世界充满了爱。

他一定以为我是个爱心泛滥的姑娘。但其实我只是因为以为他是个会弹吉他的流浪歌手。

在地下通道的地面出口,林逸尘用他吉他盒子里的硬币请我喝了一杯奶茶,当然也包括了我扔给他的那枚。

午后阳光充沛,奶茶香味浓郁,在这个看似无懈可击的浪漫序曲里,我认识了假冒伪劣流浪歌手林逸尘。

林逸尘是政大的学生。他只是喜欢弹吉他而已,是很喜欢的那种,喜欢到可以心血来潮就可以旁顾无人地坐在地下通道弹上一个小时。

我想林逸尘是我所认识的第二个如此热爱吉他的人。

因为林逸尘喜欢弹吉他,而我又喜欢听人弹吉他。所以在喝完手里的奶茶之后,我们就顺理成章地留下了各自的电话号码。

在通了几次电话,八卦了各自的身家背景来龙去脉之后,林逸尘就背着吉他直接跑到我的学校,拉着我坐在校园的的草坪上,在慵懒闲淡的傍晚,为我弹琴唱歌。

在余晖的掩映下,林逸尘的脸上有一层淡淡的红晕,他的眼神饱含深情,他的声音微微颤抖,但是手里的琴声却依旧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紊乱。

我看着林逸尘纯情少男般的样子,本来觉得非常好笑,但是才刚刚要笑出声,却突然就被卷入了一股巨大的哀伤情绪中。然后我知道的我的眼睛湿了,长久没有见过天日的泪水终于在此时被牵引了出来。

林逸尘手忙脚乱,也充满欣喜,他大概以为我是被他的深情感动到哭了。

但其实,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刚刚弹琴的表情,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记忆排山倒海又恍若隔世。

我觉得很对不起林逸尘。

我常想,如果阿飞还好好地活着的话,他现在会不会已经成了一个流浪歌手。

阿飞是我的初恋,这是我向别人诉说时,对阿飞身份的描绘。但其实我们仅仅只是拉过一次手而已。

当然,事实上我也从来没有向谁说起过阿飞。包括林逸尘。

在我的南方家乡,阿飞是个人们口中的“小烂仔”。他抽烟、逃课、打架、拉帮结派无恶不做。

但是十四岁的小烂仔阿飞却有一项吸引姑娘的致命武器,那就是他的吉他。

没有人知道阿飞是在何时何地跟着谁学会了吉他,但是谁都知道他的吉他弹得漂亮极了,真的是漂亮极了。因为在拨弄琴弦的时候,他的手指就像是在跳舞一样。我当时就是这样觉得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阿飞是如此热爱着吉他。只有在打架的时候,他才会将他的吉他小心翼翼地放在一旁。

学校里明里暗里喜欢阿飞的姑娘可以排起一条长队,但是阿飞从来不看她们一眼。因为他只看我,他只在放学后背着吉他骑着单车跟在我身后,他只在我们家楼下弹着吉他到夜幕。

这本来是一件让人受宠若惊的事,但是在听到老妈无数次对着楼下骂道谁家小烂仔的时候,我只能将自己的受宠若惊悄悄吞进肚里。

是的,我是父母心里的好孩子,老师眼里的好学生。所以我不能告诉别人,我喜欢小烂仔阿飞,尽管很多姑娘都喜欢他,尽管他很会弹吉他。

直到阿飞替我收拾了三番五次找我麻烦的大雄之后。我才决定告诉阿飞我喜欢他。

对了,大雄也是个小烂仔,他之所以会找我麻烦,是因为我常常将他的劣迹斑斑传达给他的父母我家的邻居。

那次,等到战败的大雄气急败坏地离开后,我还是没有找到表白的方式,所以我只能对阿飞说,你给我弹吉他吧。

阿飞欣然答应。他优雅地拨动琴弦,优美的琴声从阿飞的手指间流泻出来。阿飞的眼神深情款款,脸上有羞赧的红色,嘴里哼出的歌谣也在轻轻颤抖。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琴声的美妙。那一刻,他实在不像是一个烂仔。

也是从那时起,我开始觉得吉他的声音是世界上最动听的。

弹完两首歌,阿飞告诉我,他以后要当一个流浪歌手,带着我浪迹天涯。

这个从烂仔阿飞口里说出的承诺,听起来却是那么真挚。

它在我的心里开出了花。

林逸尘第一次到我宿舍时,看见了我挂在墙上的吉他。

原来你也弹吉他。然后他取下吉他准备打开。

我惊恐地看着林逸尘正在拉拉链的手,然后疯了般冲到林逸尘面前,推开他,将还未打开的吉他盒子抢过来抱在怀里。

我想林逸尘是被我的举动吓坏了,停在空中的手半天没有动,他愣了很久,才尴尬的朝我耸耸肩将双手放了下来。

等我恢复过来,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对林逸尘说了声抱歉,一边小心翼翼地将手里的吉他挂回原处,一边故作轻松地对林逸尘说,去吃饭吧,然后没等他回答就径自拉着他的手出了门。

我看见林逸尘在离开前,面色凝重地瞥了一眼那把挂在墙上的吉他。

而,这时候的林逸尘已经是我的男友。

在那次林逸尘以为我因为他的琴声而感动到要哭之后,他就义无反顾的对我发动了丘比特的攻势。

林逸尘确实是个好男生,他品学兼优,长相帅气,何况他还弹得一手好吉他。

形单影只的我于情于理也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所以,我很快便让林逸尘升级成了我的男友。

但是我总觉得我们之间还隔着点什么,不是他,而是我。直到他碰到了我的那把吉他,我才恍然醒悟。

原来,我和林逸尘之间隔着的是一段时光,和一个人。

餐厅里人来人往,我等待林逸尘在混乱嘈杂的气氛里问我点什么,这样,或许我能够心安理得地找一个理由潦草地搪塞。

但是林逸尘只是心满意足地吃着碗里的食物,把我爱吃的菜夹到我的碗里,就好像刚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我觉得自己应该和林逸尘说点什么。

关于那把吉他,或者关于阿飞。

但,我始终只是张了张嘴,嚼着林逸尘夹给我的菜,一直嚼到满口苦涩,却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其实我从来不弹吉他,挂在墙上的那把吉他我也从来没有打开过。那是阿飞的吉他。

那天,我打电话给阿飞,说我在广场,想听他给我弹吉他。

我对他说了谎。虽然我是很喜欢听阿飞为我弹吉他,但是那次我其实并不是真的想听。

我打电话给阿飞,是因为我一个人路过广场时,遇到了大雄,被他拦住,是他让我叫阿飞来广场。我知道大雄一直对被阿飞痛扁的事怀恨在心,所以我当然不应该听大雄的话。但是他最后说,如果不叫阿飞来广场,就告诉我爸妈我和阿飞的事。

我想起,在前一个晚上,阿飞送我回家,过马路的时候,他第一次拉起了我的手,一直到岔路口才放开。

虽然我们的手心都因为紧张而出了汗,但这确实是个美好的夜晚。可是不幸的是,在阿飞离开后,我看见大雄骑着单车从我身边呼啸而过,他甚至还坏坏地对我吹了一声口哨。我有种不安的预感,但是没想到这个不安会来得如此迅速。

在看到蓄势待发的大雄和他的几个烂仔兄弟后,我本来是不想打电话给阿飞的,但是想到如果爸妈知道了他们的乖女儿居然跟一个烂仔好上了,后果实在不堪设想。所以犹豫片刻后我只能选择让阿飞小小地牺牲一下。

但是,我没想到,这个牺牲一点也不小。

打电话的时候,我天真地希望阿飞会拒绝我,因为他比我更清楚广场向来是大雄他们的地盘。但是阿飞却不到二十分钟就出现了,而且还只是一个人。

他背着吉他骑着单车,向我招手,阳光洒在他身后,帅气无人能敌。这真像是一个梦幻,以至于很多年后,这个场景还是能无比清晰地在我眼前浮现。

阿飞在面前停下,他慢慢地打开他的吉他,但是才刚刚把吉他拿出来,大雄他们就从背后冲了上来。

阿飞迅速地推开我。他本来想还手,但是他的怀里还抱着吉他,他必须保护它。

本来只是一场寻常斗殴,但是在失控的打斗中,猛烈崩断的琴弦划过阿飞的手腕和脸,红色的血液喷薄而出。

所有的人都傻了眼,而后作鸟兽散。

我站在远处一动也不敢动,阿飞半睁着眼看着我,似乎想说些什么,但最终只是蠕动了一下嘴唇,就闭上了眼睛。

阿飞被救护车抬走后,地上只留下一滩血迹和断了弦碎成两半的吉他。

我颤抖着将吉他拾进盒子里。一个人拖着它默默地离开了广场。

诡异的是,被救护车抬走之后的阿飞就此消失。

有人说他受了重伤残了,也有人说他死了。但是事实上谁也没有真正再见到过他。

大雄每次见到我时,都是颤颤巍巍,他说如果阿飞真的死了,他就成了杀人犯。

即使再暴戾的不良少年,在面对死亡时也是卑微的。我想。

但是一切的担心和恐慌都是多余的,因为警察从来就没有到来,就连阿飞的父母都没有出现过。

再后来,大家就渐渐淡忘了这件事,忘了阿飞。本来就只是一件寻常斗殴的事件,何况斗殴中的主角都已经消失了,还有什么值得那些毫无干系的人一直挂念。

阿飞的兄弟们有了别的兄弟,喜欢过阿飞的姑娘们也早就有了其他欢喜的人。

当然,除了我和大雄。

那次之后,大雄就立志改过了自新,再没有打过一场架。他当然也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我和阿飞的事。这居然成了我和他之间的秘密。想起来真是荒谬。

离开家乡前,大雄对我说,如果阿飞回来,他一定会通知我。

本来我应该很怨恨大雄的,但是那一刻我觉得他和我其实同病相怜。我们因为同一个消失的人变得相当可怜。

而我一直把阿飞的那把破吉他带在身边。我曾经想找人修好它,但是我知道那上面有阿飞的血迹,所以我从来没有勇气拿出来。

我之所以一直带着这把吉他,是因为我想如果阿飞不认识了我,他也一定还认得他拼死保护过的吉他。

我曾经想象过很多遍,阿飞会再出现在我面前,为我轻轻地弹起这把吉他。

但是,阿飞始终没有回来过。

我有时候会想象阿飞长大之后的样子。高大帅气,抑或者是阴柔纤细。

但是我知道,他一定不是林逸尘那样的男生。

因为阿飞从来就不会读书,他考不上林逸尘所在的政大,他甚至连一所最普通的大学都考不上,所以,他只可能是个流浪歌手。

当然,这也只是想象而已,阿飞在我的记忆里从来都没有长大,一直都是那个背着吉他的少年。

这真是不公平,因为我都快大到不认识自己了。

我再也没有邀请林逸尘去我的宿舍。幸好他也不要求,只是站在我的宿舍楼下,安静地等。

我觉得对林逸尘很有些亏欠。不止是因为让他等,而是常常站在他身边,或者在听他弹吉他时,我的心里是想的另外一个人。

这是一种辨不清真面貌的想念,愧疚、恐惧、思念、抑或者是爱。总之,就像一个结长在我的胸口,拿不掉,也不敢碰。

而这个人甚至早已经就不存在了我的生活里。我固执地把他埋在心里,不让他出来。所以林逸尘连一个与阿飞光明正大PK的机会都没法得到。

但是,林逸尘最终还是知道了这一切。

是我告诉他的。

我告诉他,如果不是我的胆小和懦弱,阿飞就不会消失。

我告诉他,如果阿飞没有消失,他一定会背着吉他带着我一起浪迹天涯。

我告诉他,阿飞一定是不想原谅我,才会不再出现在我的面前。

如果说林逸尘第一次为我弹吉他时,我的哭只是细雨沾襟,那么这一次我就是泪雨滂沱了。

而我最后对林逸尘说的话是,我们分手吧。

林逸尘握着我的手,很久才说话,每个少年都是身不由己的,阿飞会消失,肯定有他自己也无法掌握的理由。而最重要的是,你们都已经长大了。

林逸尘的话就像是一把钥匙,忽然开启了我紧闭已久的心门。是的,我们都已经长大了。

我当然还是没有和林逸尘分手。而是当着他的面,打开那把了挂在墙上的吉他。

吉他碎片上干涸的血迹像暗色的花瓣,琴弦孤零零地各自垂在两边。

林逸尘用沾湿的纸巾将吉他上的血迹慢慢地擦去,我曾以为那是永远无法抹去的痕迹。但是在林逸尘的擦拭下,居然变得很干净。

林逸尘找到胶水,将断成两段的吉他一点一点的沾上,然后又将琴弦重新装上。

破碎了好些年的吉他,居然在林逸尘巧妙的手指之下,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尽管上面还有裂痕,但看过去已经是一把完好的吉他。

林逸尘轻轻一拨,琴弦发出了美妙的声音,和从前阿飞手中发出的一模一样。

你看,一切都还是好好的。林逸尘说。

我点点头。

只要你愿意,我也会背着吉他带着你浪迹天涯。

林逸尘轻轻地抹掉我的眼泪,然后抱起吉他,对着我轻轻地弹了起来。

琴声无比美好,我仿佛又看到了十四岁的阿飞对着我弹琴的样子。

但是,我知道,我终于要和他告别了。

因为,我要珍惜这一段属于自己的时光,属于我和林逸尘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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